信息索引号: | K15105046/2022-14483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06- 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多形式辅导助力纳税人完成房土两税申报
发布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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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
今年5月是纳税申报的大月份,除每月开展的纳税申报外,更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而我省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对浙财税政〔2020〕6号和浙财税政〔2020〕13号中明确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其中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而这些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纳税人中有部分纳税人既符合上述政策,又属于“亩产论英雄”企业,致使其在计算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方面计算更为复杂,造成很多纳税人不清楚具体怎么计算减免额和办理电子税务局数据采集,二所有效运用税政股下发的《2021年度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指引》,通过实地、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辅导纳税人,顺利帮助纳税人完成了2021年度房、土两税的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