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2-14489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06-
20
11: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区卫生健康局:
林荣海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三无”病人综合管理的建议》(第4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本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三无”病人中与我局职能相关的是第一类无主病人,对于这类病人,救助服务站将按台州市民政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台州市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医疗救助办法》(台民〔2018〕51号),甄别确定是否属于救助对象,具体确定标准如下:
文件第五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医疗救助:
(一)在救助管理站内突发急病且有生命危险,需要立即抢救的受助人员。
(二)横卧街头且有生命危险、需要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危重病人主要指出现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昏迷、休克等病症,生命垂危的病人。
(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且无法查找其监护人的精神病人。
如果符合救助条件并确定为救助对象,救助服务站为其提供基本的医疗救助并为其联系亲属接领,如亲属无能力接领,救助服务站将护送其返乡。
以2022年为例,今年以来累计救助无主病人31名,费用共计26余万元,其中23人还滞留在医院。
对于第二类人员,救助服务站近几年也力所能及地帮助市立医院等医疗机构处理过,有近5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滞留医院的人,在医院帮助其处理好其他事情后,救助服务站联系当地救助机构,派工作人员或租用救护车护送其返乡。
联系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88165887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