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2-14488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06-
20
10:
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江区教育局:
张春生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乱象整治的建议》(第13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本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在我局依法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章程规定开展相应的活动。我局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严格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度工作检查,并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相应的行政检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
联系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洪雅婷
联系电话:88227177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