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022M/2022-1435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洪家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洪家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台椒审财报〔2021〕9号审计报告中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4- 06 14: 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11日至8月12日,对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下称洪家街道)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此,洪家街道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于2021年11月23日接收你单位反馈的书面审计报告,根据报告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多次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及专题部署工作会议,成立整改专班,确责任分解。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书面整改情况及意见反馈如下:

一、坚决落实审计要求,抓紧抓实审计整改

洪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把抓好审计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工作格局,将审计成果切实转化为洪家街道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强大动力收到审计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整改专班会议、审计整改专题会商会等,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清单,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线为成员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对审计组反馈存在的8方面22大类38个具体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办线(直接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针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保洁费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问题一:少收各村保洁费320189元

主要表现:截至2020年底,街道少收朱家店村、塔下程村等四个村2019年下半年保洁费49497元;少收大板桥村、上洋厂村等13个村2020年上半年保洁费270692元。

整改情况:关于少收各村保洁费320189元问题,街道正积极与各村主职干部联系,目前统一村已开具2020年上半年的保洁费收据(见附件1),表示会上交。今后街道将及时收取各村保洁费,统一做好保洁业务

问题二:无依据收取辖区企业保洁费120600元。

主要表现:2020年,洪家街道在未接受区环卫部门的委托下,收取辖区企业保洁费120600元,未在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存在较大随意性。

整改情况:关于无依据收取辖区企业保洁费问题,街道自2021年起未再收取企业保洁费(见附件2、附件3)。

(二)支出管理不够到位方面

问题一:超范围拨付经费100000元。

主要表现:2020年,洪家街道拨付椒江区司法局洪家司法所建设经费50000元,普法经费50000元。

整改情况:关于超范围拨付经费问题,上述经费原则上不同意,今后确需上述经费将视情况,进行一事一议讨论通过。针对拨付经费的情况,街道今后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控制财务支出。

问题二:列支非本单位人员费用534025元

主要表现:一是发放干警、协警森林防火值班补贴190000元。二是发放村(社区)干部补贴344025元。

整改情况:关于列支非本单位人员费用问题,街道今后将严格控制支出,对干警的补助按要求不予发放,对协警的春节、清明参加街道统一安排的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按机关聘用人员发放值班费。

问题三:公用经费支出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

一是2020年,洪家街道支付租车费72500元,为各线考察、检查、现场会等支出,超出单位租车经费标准22854.5元。二是公务接待费管理不规范,洪家街道在年初预算未安排的情况下,2020年7月支付“公务接待费”1836元,12月将该笔支出调整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科目,未附相关调账依据。

整改情况:1、关于租车费超标准问题,经核算,街道2020年公务出行经费中的租车经费为49645.5元。街道2020年实际支付租车经费为72500元,主要用于疫情工作紧急任务计24500元;各线考察、多城同创督查、现场会、武装部征兵等工作计48000元(费用清单见附件4)。由于防疫工作是全区各街道当前重要的专项工作,防疫用车作为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属专项列支出行经费。鉴于此,街道2020年公务出行租车经费应为48000元在核定的经费标准内。目前街道已通知各办线申报2022年公务出行的经费项目,同时针对街道在防疫防台防汛、应急突发事件、信访维稳工作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过程中的公务出行进行专列核定及经费管理。街道下一步将根据审计要求,严格执行《台州市椒江区公务交通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出行经费管理,在财政核定的公务出行经费总额内包干使用,加强各线办公务出行的租车经费申报审批及报销制度,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适度管控公务出行的预算成本。2、关于公务员接待费不规范,街道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接待,避免将接待费调账到其他科目。

(三)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问题一:出纳保险箱存放账外资金3284.6元。

主要表现:出纳保险箱存放账外资金3284.6元。现场盘点出纳保险箱,发现账外现金4笔,共3284.6元,此款为以前年度三片工作小组现金发放宣传经费、活动经费余额。

整改情况:经审计指出后,洪家街道已于审计期间将3284.6元上交街道账户(见附件5)。

问题二:大额现金支付1209574.11元。

主要表现:大额现金支付1209574.11元。2020年,洪家街道1000元以上现金支付1209574.11元,如:支付临时人员值班及加班费年终奖等55283元,支付差旅费19989元。

整改情况:今后街道将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问题三: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

主要表现:洪家街道有2个基本存款账户,超出规定数1个;3个专用存款账户开立未经批准,其中:台州电子产业工程指挥部2个,工会1个;1个重点工程账户使用完成后未及时销户。经审计指出后,洪家街道已于审计期间撤销1个基本账户和1个重点工程账户。

整改情况:街道已撤销一个基本账户、一个重点工程账户(附件6,工会账户已补办账户许可证(附件7。由于台州电子产业工程指挥部账户与星星集团的资金结算未完成,目前该账户暂时无法撤销,待资金结算完成后,街道将及时对账户进行注销。

(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方面

问题一:未编制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主要表现:2020年洪家街道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购买打印机、电脑、消防车等支出1099950元;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实际支付“清洁家园”“多城同创”等费用14341697.15元,支付广告费用3628652.22元。

整改情况:街道已按要求编制2022年政府采购(见附件8),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编制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确保预算严肃性

问题二:部分“多城同创”突击事项未进行竞价采购。

主要表现:2020年1至4月,洪家街道支付台州市椒江星晨保洁有限公司“多城同创”突击加班费293234元,该“多城同创”突击事项是洪家街道班子会议于2018年1月讨论,决定由台州市椒江星晨保洁有限公司承包,一直延续至今,未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系统进行竞价采购,也未签约合同。

整改情况:洪家街道今后将按照审计要求,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采购手续。

问题三:广告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一是将广告业务承包给未入围公司。二是未按合同约定下浮广告费用43354.64元。

整改情况:街道已于20211027已收回未下浮的广告费用(见附件9。今后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采购手续,严格执行合同支付款项不得将广告业务承包给未入围公司。

(五)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问题一: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出租出借。

主要表现:一是洪家街道未经批准同意,也未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2011年9月直接将洪家敬老院出租给孙博文经营,租期从2011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19日,且同意承租方将洪家敬老院承包经营权以5100000元转包给谢丽亚,承包期为2014年3月1日至2026年9月29日。二是5处房产未经批准对外出借,原土地办公办(洪三路102-2号)等5处房产,面积8453.29平方米,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经街道班子会议商量后出借给椒南法庭等其他部门。三是1处房产被无偿占用,原区农机站(后潘街68号)面积285.14平方米,由原农机站职工实际管理使用,部分房屋被原住户自行出租。不符合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椒政办发〔2011〕22号)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对外出租的国有资产,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的规定。

整改情况:1、关于洪家敬老院出租问题。当时街道考虑洪家敬老院属半公益性质,承担街道辖区内大部分托养人员的生活照料业务,确需专业团队运营,鉴于此,时任领导可能在未明政策情况下同意将敬老院直接承包给孙博文,后期并同意孙博文将敬老院承包经营权转包给谢丽亚。目前,该敬老院的承包事项尚在合同期,合同正常履行,且敬老院承包方孙博文按期缴纳租金(见附件10),经与法律顾问咨询,街道若中止合同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造成一定损失。另外,敬老院专包方谢丽亚自经营养老院以来,该养老院经营状况良好,得到省、市、区领导及民政部门的一致认可。街道考虑待合同期满后收回该资产。洪家街道接下来将会加强资产房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2、关于5处房产出借问题。与区财政局(国资委)沟通,5处房产分别为洪三路102号-2号出借给洪家司法所、洪三路100号现出借给洪家派出所,后潘街10号现出借给鸿州社区,朱家店村6-1号出借给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黄廊新路2号出借给洪家交警中队(相关协议见附件11),目前街道已多次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由于上述5处房产因缺失土地批文等关键性材料至今无法办理确权手续,导致无法到财政部门办理出借报批手续。洪家街道就土地批文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以下简称区资规分局)协调沟通,由于缺失的土地批文问题需经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方可进行上述5处房产确权手续的办理。目前街道对于上述房产情况已作出情况说明,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批。洪家街道接下来将会加强资产房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3、关于原区农机站房屋被无偿占用问题。由于该处房产也因缺失批文无法办理确权手续,且该处房产一直为原农机站职工陈小友、邱来银、李友森、胡玉清、陈立宁、陈岩玉等6人实际管理使用,2020年区农林局曾与街道有口头协商由街道所有并管理,街道已与2021年11月23日告知上述6人加强对该处房产的管理,不得转租他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见附件12

问题二:房产管理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5处房产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洪家街道登记房产中的原劳务市场、区农机厂已置换给街洪村拆除后建房使用,老区集资房、台州橡胶四厂已经出售,街洪村老镇集体企业已转让,面积4592.6平方米,但上述5处房产的置换、拆除和出售等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也未进行账务处理。二是1处房产未入账,原中心幼儿园(黄廊新路2号),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现出借给洪家交警中队,未纳入街道财务账和“资产云”系统。三是7处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洪家街道原办事处办公楼等7处房产建筑面积26221.65平方米,均未办理产权证。

整改情况:1、关于5处房产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问题,洪家街道已多次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需补齐该5处房产的产权证明等书证资料才能向上级报批核销手续,由于该5处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产权证明资料已缺失无法查证,街道需提请区专题会议讨论明确,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街道对于上述房产情况已作出情况说明(见附件13),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批。2、关于1处房产未入账问题经向区资规分局调取相关书证,证明原洪家镇中心幼儿园的用地性质属国有土地教育用地,但经济性质属私营,独立核算,法人代表是陈江一直未变。从经营沿革和洪家街道账面登计情况看,原洪家镇中心幼儿园不动产非街道所属(见附件14)。3、关于7处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证问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除原洪家镇中心幼儿园不动产非街道所属以外(见附件14),现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原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敬老院、区公所办公楼、区农机站、兆桥大会堂等6处房产,从土地使用权变更上看,均缺失土地规划出处及批文相关档案记录等资料。经与区资规分局协调沟通,按照目前政策无法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权证,需提请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明确,前街道对于上述房产情况已作出情况说明(附件15,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批。洪家街道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如何办理后续事项。

问题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主要表现:一是固定资产台账要素登记不全,部分未写明固定资产的型号、存放位置和使用人等;二是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部分实物型号与台账登记不符,导致无法核实,经抽查盘点,盘盈摄像机2台,盘亏照相机14台、验钞机1台;三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2020年新购入的体育用品、消毒柜、保险柜等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共62586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四是固定资产报废未及时处置,仓库堆放大量废旧空调、桌椅、电脑,均处于闲置状态。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及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整改情况: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问题,街道自2021年11月16日起,已委托三方公司对全街道辖区内的固定资产(大型机器设备、所属房产、车辆等除外)进行清查服务。届时将完成街道固定资产台账要素登记、入账及核销、报废等手续。目前资产盘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进入申报报废手续阶段(见附件16下阶段街道将根据盘点结果不断完善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污水零直排”工程管理不到位方面

问题: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主要表现:1)拖欠监理费50250元。

2)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银河名苑项目第三期进度款和第二期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间隔近8个月,华天项目第三期进度款和第二期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间隔超9个月,且洪家街道均未将进度款的25%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账户。

3)未按照施工进度计算工程量。经抽查,施工过程中银河名苑项目未进行土方处置、多数砌筑井未做聚乙烯防护网二道防护和井圈,华天项目未完成全部管道的闭水试验,但以上均计入进度款且已拨付75%的进度款。

整改情况:1.关于拖欠监理费用50250元问题,整改完成,已向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监理费用50250元(见附件17)。2.关于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在今后工程当中,街道一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督促施工方及时递交工程进度款申请表。之后的污水零直排工程中已严格按照要求,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5%单独拨付到该账户(见附件18)。3.关于未按照施工进度计算工程量问题,已出具结算相关说明,在后期结算审核中,将该部分未发生的工程量予以扣除(见附件19)。华天项目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因施工方整理资料过程中提供遗漏,现重新提供。目前,银河名苑和华天项目正在验收中,验收结束后,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将遗漏的资料提供齐全。

问题:工程监管不到位。

主要表现:

1)工程进度慢且手续不规范。

2)项目施工日记记录简单且与管道闭水实验记录矛盾。

3)洪家街道及监理单位未对银河名苑、华天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所有闭水试验报告只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业主单位洪家街道均未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1.关于工程进度慢且手续不规范问题,零直排工程具备一定特殊性,施工单位自身综合实力不强、政策处理复杂性等综合因素导致工期延长,后续在类似工程中将进行改进,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本工程因仍未结算,在最终结算时将根据合同相应条款执行。街道在2021年3月26日已组织该两项目竣工验收,只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之后一直处于整改中,目前银河名苑和华天项目正在验收中。2.关于项目施工日记记录简单且与管道闭水实验记录矛盾问题。街道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加强施工日志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日志进行完善整改,目前银河名苑和华天项目正在验收中,验收结束后,街道将及时提供整改完成的资料。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提交。后续类似项目中,一定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日志方面的检查和监管,一定要与实际相符。3.关于洪家街道及监理单位未对银河名苑、华天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所有闭水试验报告只有监理单位签字盖章,业主单位洪家街道均未签字盖章问题,之后的污水零直排工程中已严格按照要求,业主方派代表进行现场闭水试验监管,并有签字记录(见附件20)。同时,督促监理对本次项目的闭水试进行重新复核,完善签字手续。目前银河名苑和华天项目正在验收中,验收结束后,街道将及时提供整改完成的资料。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提交。

问题:工程质量存隐患。

主要表现:

一是审计抽查2021年1至2月管道闭路电视系统检测报告发现,银河名苑项目存在66处缺陷(其中5处三级变形,1处三级破裂,1处四级破裂),华天项目存在16处缺陷(其中1处三级脱节)。二是华天项目2019年12月13日后铺设的管道未按设计要求作闭水试验,无法判定管外表、接缝外表的渗水情况。

整改情况:1.关于工程质量存隐患问题,目前两个项目需要整改的缺陷管道,已整改完成,并已由第三方重新进行CCTV检测,复检报告已经出具(见附件21)。2019年12月13日后铺设的管道闭水试验记录表因施工方整理资料过程中提供遗漏,现重新提供,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整改完成。

问题: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

一是签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银河名苑项目的签证单中,大型机械台班费除计算租赁费外,还将进退场费13600元计入;华天项目的施工联系单显示:“因加固需要在自来水管靠近管道施工一侧每隔两米打一根6米的钢板桩”,此处未注明钢板桩的规格型号,无法准确计价结算。二是上述项目的工程变更签证未建立台账、未连续编号,所有涉及造价的签证均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1.签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问题,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已扣除。钢板桩规格型号预计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今后街道将严格执行审计要求,按规范准确完整地填写签证内容。2.关于工程变更签证未建立台账、未连续编号,所有涉及造价的签证均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问题,已将签证资料整理成台账,进行连续编号(见附件22),总监签字预计2022年2月底前整改完成。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规范台账整理并督促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七)其他管理方面问题

问题一:食堂管理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食材采购不够规范,在承包合同未明确、街道班子会议也未指定的情况下,食材采购由承包关联方台州市丰收园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购买,2020年食材支出达1565109元,职工饭卡余额消费488253.2元,此采购方式未经街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食堂亏损较大2020年,洪家街道补助食堂亏损641339元(未包括煤气开支59177.51元),食堂加班、值班及客餐费混合支出441207元,监管相对缺失。

整改情况:1、关于食材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街道已于2021年9月完成整改,目前街道已通过党工委扩大会议同意(见附件23),并已与食堂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见附件24),食材采购均为承包方台州市和悦生活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购买。2、关于食堂亏损问题,街道下一步将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减少食堂亏损。关于食堂加班、值班及客餐费混合支出问题,目前食堂加班、值班及客餐费已分类统计(见附件25)。

问题二:往来款项管理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1)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截至2020年底,洪家街道财政总预算和行政、事业经费账套剔除三者内部往来数据后,其他应收款485153139.3元,其中三年以上483223007元,占比99.6%;其他应付款1485914864元,其中三年以上1017779602元,占比68.5%。

2)收入款项89400543.31元挂往来账。2020年,财政总预算账套利息收入21474.32元,行政账套文化礼堂建设补助款、党费返回等款项2116878.6元,事业账套改造工程经费、污水零直排等款项87262190.39元,洪家街道将三个账套的89400543.31元收入挂“其他应付款”科目。

整改情况:1.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账问题,此问题正处领导审批阶段,待审批过后街道将积极进行整改(见附件26);2.关于收入款项89400543.31元挂往来账问题,因涉及金额较大,无具体明细,查账有困难,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规范会计制度,杜绝收入挂往来现象发生,确保账账相符。

问题三:履约保证金158254元未及时清退。

主要表现:截至2021年7月底,洪家街道有8笔158254元保证金已到期未清退。如:2018年7月收宏辉保洁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履约保证金30000元,合同2020年11月14日到期,按合同约定待合同结束后15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截至2021年7月底尚未清退。经审计指出后,洪家街道已于审计期间清退5笔78254元保证金。

整改情况:关于履约保证金158254元未及时清退问题,目前五笔保证金已清退到位见(见附件27),但因剩余三笔暂时联系不上对方单位,接下来街道将积极与对方单位取得联系,在今后街道也将会严格履行合同内的相关条款。

(八)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资产管理不到位,向公安系统等单位补贴工作经费等。其中审计专报洪家敬老院对外出租事项未整改到位。

主要表现:2015年区审计局对洪家街道审计报告中指出,固定资产、房产管理不到位,向公安系统等单位补贴工作经费等,这些问题仍存在,未整改到位。其中,洪家街道敬老院对外出租事项,审计局2016年撰写的专报经区主要领导批示后,仍未整改到位。洪家街道应高度重视审计报告,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街道今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加强房产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国有资产。

洪家街道办事处

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