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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街道办事处简介

发布日期: 2021- 09- 17 10: 31 访问次数:

机构名称: 洪家街道办事处
机构职能

       洪家街道办事处是椒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的决定。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编报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辖区建设管理等各项规划;指导辖区经济发展,推进辖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区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搞好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大力发展辖区社会事业;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加强救灾救济、双拥优抚等民政工作。

4、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加强对本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5、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对村(居)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居)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居)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委员会自治。

6、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椒江区洪家街道昌平路1号
联系方式: 0576—88019020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