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1-14204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浙江新星月印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 08- 16 17: 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新星月印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02148276708R

法定代表人

何林福

生产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278

生产周期

20小时

所属行业

纺织业

联系电话

1885768370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针纺制品印染;金属材料、纺织原料、针纺制品、毛纺制品、工艺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色纱

1100t/a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1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排放口1

东经121.47854682037352

北纬28.671568587353836

纳管排放

pH

7.17

自动

8-11

-

-

6-9(无量纲)

氨氮(NH3-N

6.99

自动

8-11

-

1920

20

总氮(以N计)

14.637

自动

8-11

-

-

30

化学需氧量

119.9

自动

8-11

-

11760

200

悬浮物

4

手工

7.2

-

-

100

总磷(以P计)

1.55

手工

7.2

-

-

1.5

色度

12

手工

7.2

-

-

80(倍)

苯胺类

0.38

手工

7.2

-

-

1.0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手工

7.2

-

-

50

-

硫化物

0.005

手工

7.2

-

-

0.5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kg

处置去向

废包装袋

危险废物

处置

0

台州市火虎环保有限公司

污泥

一般固废

综合利用

0

1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综合利用

0

1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厂界位置

噪声值(dB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超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

53.2

-

65

55

未超标

厂界南

54.8


65

55

未超标

厂界西

58.5


65

55

未超标

厂界北

64.4

-

65

55

未超标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废水处理站

94

800/

正常

-

大气污染物

-

-

-

-

固体废物

固废仓库

-

-

正常

-

噪声

-

-

-

-

-

其他

-

-

-

-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羊毛毛纱600t/y

椒江环保局

94.11.19

-

浙江省椒江市环境监测站

-

-

羊毛毛纱1100t/a

台州市环保局

-

-

-

199912

整治验收

羊毛毛纱1100t/a

台州市环保局

-

-

台州市环境监测站

2014

整治验收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备案时间

2020-12-16

主要内容

浙江新星月印染有限公司委托台州市欧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编制。在预案编制前期,责任单位和咨询单位共同成立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见报告责任表),明确了编制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咨询单位在预案编制期间对企业的生产场所、应急设施的建设情况及三废治理设施进行了现场重点踏勘,开展了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等级:一般环境风险),并完成专家评审后在当地环保局备案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我公司委托台州市环科环保设备运营维护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浙环发〔2007〕33号)进行。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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