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3X7/2021-14121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07-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
台州市椒江区“十三五”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四大发展战略”的起步期。根据《浙江省渔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台州市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台州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以来,椒江海洋与渔业以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渔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生态保护与科学发展为目标,依法治海(渔)、依法管海(渔),海洋综合管理不断深化,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建设海洋经济强区和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基础
1.渔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区渔业经济总产出62.32亿元、渔业总产值16.24亿元、水产品总产量26.17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长11.2%、32.3%和5.6%,其中渔业产值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56%。渔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4.2%,高于大农业增幅1.2个百分点。2015年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669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7.9%,年均增幅11.58%。
2.海洋经济发展要素得到保障。坚持以省、市海洋功能区划为导向,保障辖区区域性用海需求。以服务于椒江两岸造船业、物流业用海需求为重点,有力促进了椒江海洋经济的发展。“十二五”末,全区海域使用确权登记发证51宗,确权面积615公顷。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7宗,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贷款1.74万元。优先保障大陈海岛渔民转产转业用海,已确权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用海面积48.4公顷。
3.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建立海洋技术中心及监测监视系统,启动实施海洋动态监管中心建设;全面实施以标准渔港、渔业执法船艇、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水生动物防疫站及实验室等为重点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大陈中咀避风港,启动建设椒江中心渔港500吨渔政执法码头;建成投用100吨级渔政船1艘,启动新建300吨渔政船1艘;对850艘渔船安装了海上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渔汛通推广应用255台;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及实验室建成投用。
4.海洋生态文明有力推进。加强海岛海域动态监管,海洋环境污染整治稳步推进,每年编制并发布《年度椒江海洋环境公报》,海洋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十二五”期间,共人工增殖放流大黄鱼、黑鲷3000万尾,厚壳贻贝、青蛤等6000亿颗。“十二五”末,累计已投放各类人工鱼礁6万多空立方米,建成省级大陈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各1个,海洋生态环保理念逐步增强。
5.渔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2015年,渔业经济一、二、三产结构比例为21.06∶11.68∶67.26,其中二、三产业占比较2010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涉渔产业内部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远洋渔业、设施养殖、生态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业、增殖渔业成为现代渔业发展的新亮点。远洋渔船规模已达到24艘,发展水平位居全市领先,2015年实现远洋渔业产量8930吨;大陈浅海高效养殖模式不断创新,2015年实现海水养殖产量5227吨,水产养殖产值占渔业一产的比重不断上升;水产品精深加工鱼罐头、蟹罐头等,提高了水产品附加值,出口优势明显;水产电子商务扩大市场竞争力,渔业流通新型业态发展态势良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优质、名牌产品比例不断提升。
6.科技兴渔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各创新主体与中国水产科学院、上海水产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东海水产研究所、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等研究院校加强技术协作,建成全市涉渔类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先后开展深水网箱国家863计划、星火计划的研究攻关,与国际铜业协会、东海水产研究所协同开发的铜围网养殖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大黄鱼、厚壳贻贝等一批养殖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建立水产科技特派员制度。
7.渔业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探索推广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渔船检验、执法管理,全区渔船安全事故比“十一五”期末下降20%;实施养殖证制度,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严格执行捕捞渔船“双控”和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渔业生产秩序得到初步整治规范。
8.渔业公共服务逐步深化。“十二五”期间,积极实施渔民素质提升工程,累计培训渔民3.1万人次;探索政策性渔业互保,累计参保渔船842艘、渔民8000余人,承载风险保额超3亿元;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养殖水域环境监测预警、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服务;落实国家渔业柴油补助政策,共发放补助金8.6亿元,缓解了渔民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随着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全省“一打三整治”及渔业转型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和渔业转型发展将成为区域发展的主线。正确处理好开发和保护、资源和环境、生计和保障等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1.产业基础薄弱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不断加剧
基础设施水平低、物质装备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低的现状,导致产业基础不稳;渔业基础研究薄弱,科技应用水平不高,标准化覆盖率较低,支撑能力与产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过度依赖于资源环境消耗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致使发展后劲不足。
2.渔民持续增收需求与增收难度加大的矛盾逐步显现
现阶段渔民收入主要依赖于传统的捕捞及养殖业,受空间缩小、资源衰退、成本增加、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制约,渔民生计减少,效益空间缩小;渔民普遍存在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少、保障不全等问题,渔民增收能力下降、渠道萎缩。
3.现行渔业体制机制与现代渔业发展要求的矛盾日趋尖锐
渔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链不长等现状与现代渔业要求的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渔业经营体制机制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渔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监管压力加大,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科学发展的需要,体制机制创新已成为破解渔业发展“瓶颈”的关键环节。
二、“十三五”海洋与渔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台州“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建设战略,及椒江打造“品质港城、首善之区”的战略定位,以“服务沿海”和争创省级渔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目标,着力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发展生态、高效、安全的现代渔业,推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加快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海洋与渔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相结合原则。坚持海洋经济及渔业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有机结合,推动共享发展。
2.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原则。坚持海陆统筹、产业协调发展与集聚优势、重点突破有机结合,促进协调发展。
3.高效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原则。坚持把提高海洋经济及渔业竞争力与改善资源环境有机结合,实现绿色发展。
4.安全管理和供给侧改革推进相结合原则。坚持把海洋与渔业安全管理与有效推进行业供给侧改革有机结合,推动开放发展。
5.能力提升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原则。坚持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提高渔业综合生产力与创新海洋与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有机结合,推进创新发展。
(三)主要发展指标
表1 椒江区“十三五”海洋与渔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15年实绩 | 2020年目标 | 年均增长(%) |
报批用海面积(公顷) | 615.05 | 679.06 | 2% |
渔业经济总产值(亿元) | 62.32 | 91.70 | 9% |
其中:渔业产值(亿元) | 16.24 | 18.83 | 3% |
涉渔工业和建筑业(亿元) | 6.02 | 8.44 | 7% |
涉渔流通和服务业(亿元) | 40.05 | 64.50 | 10% |
水产品总产量(万吨) | 26.17 | 27.50 | 1% |
远洋渔业产量(吨) | 8930 | 11397 | 5% |
海水养殖产量(吨) | 5227 | 8418 | 10% |
渔民人均纯收入(元) | 23669 | 36418 | 9% |
海洋捕捞渔船数(艘) | 控制在国家核定的“双控”指标数内 | ||
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 | 99以上 | 99以上 | 持平 |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渔业发展布局,推动渔业转型升级
根据我区海洋与渔业资源的区域特点、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海洋与渔业发展实施“四区两带”的总体空间布局。“四区”: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区、渔港经济区、海洋牧场区、海洋高新养殖区;“两带”:指椒江渔业产业集聚发展带、大陈及一江山休闲渔业发展带。
1.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区
区域范围:一江山岛、大陈岛、竹屿岛。
功能定位:海岛军事教育、休闲旅游示范岛。
发展重点:在大陈岛开展海岛生态修复,改善海岛休闲旅游发展环境;在一江山岛实施保护性开发,重点开展一江山岛军事教育建设,完善红色旅游功能和设施;在竹屿岛开展登陆码头改扩建、修缮上山道路,建设海岛、海洋文化教育设施。
2.渔港经济区
区域范围:椒江中心渔港椒北港区和大陈一级渔港浪通门港区。
功能定位:集聚渔业相关产业,发展成为全区水产品加工、流通交易、服务休闲示范区。
发展重点:在椒江中心渔港椒北港区,布局建设以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水产品交易、远洋渔业后方配套服务为一体的渔业产业链;在大陈一级渔港浪通门港区,布局建设以渔业休闲观光、水产品交易、渔港后方配套服务为一体的渔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渔家乐”、“海上垂钓”等休闲产业。
3.海洋牧场区
区域范围:大陈洋旗、竹屿等岛屿周边海域。
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的作用,开展人工鱼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藻场建设,优化海洋自然生态系统,适度发展牧场海钓、笼捕等渔业资源友好型捕捞方式,是全区海岛水产品的重要产区。
发展重点:以大陈洋旗、竹屿等周边海域形成的省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为基础,在上、下大陈岛周边宜人工增殖的海域、滩涂,建设海洋牧场区,重点人工增殖放流黑鲷、石斑鱼、真鲷、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厚壳贻贝、毛蚶、羊栖菜、紫菜等品种,发展资源友好型渔业。
4.海洋高新养殖区
区域范围:上、下大陈岛周边海域。
功能定位:深水网箱、铜合金围海、堤坝围海等集约化养殖示范区,重点养殖“大陈黄鱼”、“大陈厚壳贻贝”及斑石鲷、石斑鱼、梭子蟹等。
发展重点:以上、下大陈岛周边海域现有养殖区为基础,布局建设深水网箱、铜合金围海养殖示范基地;以象头岙围海堤坝建成为基础,建设400亩高效养殖示范区,配套建设工厂化养殖车间、育苗生产车间及渔业休闲设施,布局建设黄金海岸型休闲渔业带,重点发展以渔港风光、渔村风情、海上游钓为主的休闲观光渔业。
5.椒江渔业产业发展带
区域范围:椒江前所、葭芷沿江区域。
功能定位:发展水产品冷冻、加工、贸易及渔港管理服务等产业,延伸渔业产业链。
发展重点:以培育兴旺水产、海之梦水产等为龙头,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渔业附加值;以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为龙头,整合鲜、活、冻、干水产品交易功能,提升水产市场的综合辐射能力;以海门渔家乐为龙头,弘扬渔业文化,发展休闲餐饮服务业。
6.大陈及一江山休闲渔业发展带
区域范围:上、下大陈岛及一江山岛。
功能定位:将渔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发展休闲渔业。
发展重点:以渔业观光、垂钓、采贝等渔业资源友好型采捕方式为重点,促进休闲渔业发展。
(二)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海域使用管理
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开展海岸线调查和存量管理,统筹安排好各行业用海,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计划,优化近岸区域用海的方向和规模,提高单位岸线和用海面积的投资强度,实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执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实现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海域使用权物权制度创新,建立海洋评估机制,继续推进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融资,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依法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流转工作,扩大海域他项权证书的融资规模,全力支持沿海开发。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监管,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网络建设。深化海域动态监测业务,拓展对重点海域和重点项目的监测方法和手段,海监执法机构要及时将项目用海执法检查和违法用海项目的立案查处、行政处罚等结果提交本级监管中心,录入业务系统。
(三)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围绕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强项目用海的统筹协调,着力保障重点项目的用海需求,以优质的管理和服务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争取政策支持,促进用海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加强港口、石化及危化品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集约节约使用海域资源,用海项目遵循涉海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标准。全力服务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建设,保障重大项目用海的需要。做好用海、涉海企业调查工作,加强海洋统计、监测工作,科学研判海洋经济形势,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江滨公园西进工程与区域蓝色港湾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金项目支持。结合海岛论坛、美丽海岛评选、“生态岛礁”建设等开展海岛保护宣传活动。加快推动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建设,促进海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海岛权益。开展待开发海岛的本底调查和监测站点建设,开展海岛特色生态系统监视监测和海岛基本要素全覆盖监视监测等。
(四)加强资源养护与生态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涉海工程环境监视监测力度,严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关口。强化对沿海陆源排污口的管理,严格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海。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科学合理增殖渔业资源,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人工增殖放流黑鲷、大黄鱼2000万尾以上。严格执行赤潮发生报告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开展实质性的保护及生态资源修复工作。加快发展“碳汇渔业”,支持建设海洋贝藻养殖、增殖区,探索推广贝藻复合、多营养层级的生态增养殖技术和模式;选择适宜海域和关键物种,探索“海洋森林”构建模式,积极发展底播增殖,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养殖密度,引进实时监控、现场记录,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预警和污染事故查处。
(五)加强法治渔业建设,提高渔业管理能力
坚持不懈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立防控涉渔“三无”船舶和“船证不符”渔船、合规渔(网)具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水产种苗许可制度。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休渔期和禁渔期、休渔区、禁渔区、保护区规定,确保休渔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渔业管理能力。
(六)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安全渔业
积极鼓励发展远洋渔业。开展远洋新渔场探捕,开发远洋新渔场、新鱼种;加快国内外综合基地建设,建成椒江远洋渔业海关监管码头,构建产加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远洋渔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现代化水平,推进远洋渔业产业向加工、物流、贸易等领域延伸,形成与国内外市场、资源相适应的产业格局。
提升拓展水产养殖业。按照优质、高效、生态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广大陈浅海生态健康和标准化养殖,加快发展设施渔业,推行规模经营、标准生产和品牌营销,提高养殖设施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重点做大做强“大陈黄鱼”和“大陈厚壳贻贝”两个品牌,适时举办“大陈黄鱼节”,凸显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作用。
引导渔民转产转业。按照设施先进、生产安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要求,对老、旧、木质渔船进行更新改造,有计划升级改造选择性好、高效节能、安全环保的标准化捕捞渔船;重视渔船节能降耗科技新产品如风力发电、节油器等在渔船上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一线微冻保鲜,提高渔货附加值。规范大陈生计渔业小型标准化渔船建造和管理,探索渔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海岛渔民稳定就业和转产转业。加强渔船法定检验与修造质量监管;逐步淘汰双船底拖网、帆张网等对海洋资源破坏性大的作业类型,积极支持钓业等资源友好型作业,推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
优化提升水产加工物流业。依托建设渔港经济区,促进现代水产品加工业集聚,引导支持台州兴旺水产公司等一批龙头水产品加工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冷链物流技术应用,发展海洋生物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电子商务等新型多元的水产交易平台,构建现代化水产加工物流体系。
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按照多元化、精品化、规范化的要求,突出渔文化内涵、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大力发展休闲渔业,适度发展休闲渔船,实行总量控制。加强产业引导和规范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培育精品休闲渔业基地,
(七)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管理服务保障能力
实施“互联网+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效率为目标,推进互联网在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进一步加强渔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椒江渔政执法码头,落实椒江中心渔港管理用房,探索开展椒江中心渔港公司化物业管理,积极创建“全国文明渔港”;建设大陈渔港浪通门港区,发展渔港经济。
进一步加快平安渔业建设。健全基层渔船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渔船安全监管考核机制,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能力;健全渔船安全监管服务支撑体系,严格渔船、渔民准入制度;健全渔船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改善执法检查、违规处罚、安全警示装备及设施条件;完善政策性渔业互保制度,建立健全渔船海难救助激励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统一信息系统标准,探索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加快标准研制,完善水产标准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产地水域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的检测,开展以养殖产品药物残留、捕捞产品保鲜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实施水产品“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示范,逐步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和可追溯制度。进一步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对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
进一步落实扶渔惠渔制度。制定转产转业补助标准,把更多的资金投入渔民转产转业、休闲渔业建设、渔村可持续发展、渔民生计、困难渔民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和渔业资源保护上;继续实施海难救助政策,保障渔政、资源调查、品种资源保护、疾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经费;继续实施增殖放流和健康养殖场所改造补贴政策,加大对水产育种、病害防治、渔业装备等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完善金融保险扶持政策。落实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政策,引导开展海水鱼类、贝类养殖保险,提高渔业风险防范能力。金融机构要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利率和期限;简化贷款流程,加强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渔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海洋渔业投融资格局。
(八)加快渔业科技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力
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依托台州海味鲜公司水产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提升渔业科技创新平台水平,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深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和渔民技能培训工程。围绕突破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快设施养殖、疫病防控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为发展高效、安全和生态养殖业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渔具渔法、节能减排、远洋探捕等技术的技术推广,为推进海洋捕捞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碳汇渔业、资源养护、海洋牧场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建设生态屏障提供技术支撑;探索海洋微藻规模化养殖与生物能源开发;加快精深加工、海上保鲜、冷链物流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建设现代加工物流业提供技术支撑。
(九)推进渔业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加快完善渔业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合法合理流转机制和流转平台,推进渔船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建设,开展渔业小额贷款和渔船、养殖证抵押贷款试点,探索渔业捕捞配额制度和渔业信用担保制度。加快渔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以培育现代渔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引导“低、小、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转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中小企业以兼并重组、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整合,提升综合实力,鼓励有条件的渔业龙头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发展。加快渔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限额捕捞、渔民渔船准入、渔具渔法控制等试点工作,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着力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的渔业资源管理新机制。加快建立高效、有序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宣传和组织实施
充分认识规划对海洋综合管理和渔业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的宣传,通过媒体、网络、渔船救助信息系统等手段,广泛宣传规划内容和实施成效,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提高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加强对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对规划中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加强与水利、土地、海洋经济等规划的衔接,做好规划的动态管理,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投入保障
进一步加强涉海涉渔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加大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引导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规范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缴纳、征收、使用,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加大财政对渔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创新渔业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台州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综合运用财政拨款、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投资渔业开发,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
(三)加强管理队伍与支撑体系建设
深化改革,加大整合力度,进一步整合渔政执法、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等力量,夯实海洋与渔业行业管理基础,推动执法机构建设与承担任务相协调,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加强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充实机构,完善装备,稳定队伍,提高素质,构建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机制,着力提高渔业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能力。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渔业行政执法等体系建设,确保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场地落实和装备落实,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新完善激励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四)创新渔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转产转业渔民服务体系,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制定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导捕捞渔民向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尊重渔民群众意愿。进一步改进渔业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坚决制止涉渔乱收费等侵害渔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减轻渔民负担;在渔业生产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入单位油耗渔获量、养殖产品药物残留、捕捞产品保鲜剂添加量、水产品可追溯机制覆盖面等绿色指标,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五)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部门协调,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和环保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旅游部门等加强合作和协调,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改善渔业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按照上级本系统要求,用好海洋渔业发展的资金。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和执法体系,明确发展目标,研究落实促进海洋与渔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附表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重大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 期限 |
一、现代渔业园区建设工程 | ||||||
1 | 现代高效浅海水产精品园区建设 | 扩建 | 大陈 | 建设铜合金围海、高强度深水网箱养殖大黄鱼等重要经济鱼类,规模化养殖厚壳贻贝,园区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 10000 | 2016-2020年 |
二、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程 | ||||||
2 |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减捕捞功率转产工程 | 新建 | 全区 | 以2015年全区渔船捕捞功率为基数,每年减少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捕捞功率10% | 5600 | 2016-2020年 |
三、标准渔港建设与提升工程 | ||||||
3 | 标准渔港建设与提升 | 续建 | 全区 | 椒江中心渔港一期扩建500吨级渔政执法码头一座及配套栈桥、堤塘门等;改扩建远洋渔船海关监管码头一座;续建大陈一级渔港浪通门港区及配套设施。 | 8000 | 2016-2020年 |
四、海洋牧场建设工程 | ||||||
4 | 海洋牧场建设 | 续建 | 大陈 | 人工鱼礁10万空立方米,增殖放流黑鲷等岛礁性鱼类2000万尾 | 10000 | 2016-2020年 |
五、渔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 ||||||
5 | 远洋渔业 | 续建 | 全区 | 新建、改造远洋渔船各60艘,建设国内外综合远洋基地2个、研发平台1个,开展金枪鱼、鲣鱼、鱿鱼、秋刀鱼新渔场探捕。 | 20000 | 2016-2020年 |
6 | 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提升 | 新建 | 全区 | 开展金枪鱼罐头、鱼柳、水产腌制品等研发和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推进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认证,新增认证企业、产品5家(个)。培育大型水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探索物流产品可追溯系统建设。 | 5000 | 2016-2020年 |
7 | 休闲渔业及工厂化养殖精品基地建设 | 新建 | 大陈 | 建设象头岙休闲渔业精品基地400亩,工厂化育苗、养殖面积5000平方米 | 2000 | 2016-2020年 |
六、渔业主体素质提升工程 | ||||||
8 | 渔业主体素质提升工程 | 新建 | 全区 | 对10家渔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品营销、名牌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专业辅导培训;对20家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对1000名养殖大户、渔船老大、水产品营销大户等职业渔民,实施“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和金蓝领计划”。 | 100 | 2016-2020年 |
七、海洋与渔业管理及公共服务“六大体系”工程 | ||||||
9 | 海岛生态修复 | 续建 | 大陈 | 岛上战争遗址修复(碉堡10座、战壕1.9公里)、饮用水水质改造、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 | 3330 | 2015-2017年 |
10 | 渔业执法管理能力建设 | 新建 | 全区 | 建设2个执法综合保障基地;新增更新渔政海监执法船艇(含摩托快艇、橡皮艇)2艘,其中300吨级大型渔政执法船1艘;建立全区渔船检验信息管理平台和渔业船员管理考试站。 | 3000 | 2016-2020年 |
11 | 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提升工程 | 续建、 新建 | 全区 | 为全区850余艘渔船配备渔信通,改造现有渔船安全救助监控信息平台;更新渔船信息系统终端设备。 | 1000 | 2016-2020年 |
12 | 水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续建 | 全区 | 建设疫病检疫、鱼病防治、水质检测、质量检测等实验室,设立10个水生动物疫情监测点,形成疫情监控体系;培训防疫检疫、疫情监测人员50人次。 | 500 | 2016-2020年 |
13 | 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建设 | 续建 | 全区 | 完善财政资金补贴办法,将渔业船舶、雇主责任二个险种,及探索渔业基础设施、水产养殖、养殖渔民意外伤害三个险种,一并纳入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推进渔船交易中心建设。 | 500 | 2016-2020年 |
14 | 渔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 体系建设 | 新建 | 全区 | 完善已建1个水产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机制,建立2个渔业技术创新平台;健全推广队伍,提升人员素质;建设全区水产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平台。 | 500 | 2016-20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