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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 07- 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7-08 19: 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台州市椒江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1、老龄工作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人口老龄化问题,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台州市椒江区实施〈浙江省优待老人规定〉意见》、《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老龄工作有据可依。

老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区老龄工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主任、副主任;各街道(镇)也都建立了老龄委,配备了老龄干部1-2名;全区100%的村(居)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形成比较完善的老龄工作网络。区政府把老龄工作经费和专项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每年召开一次老龄工作会议,有力地推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

2、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城区老年人健康档案率达98%,老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98%。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老年人参保率达90%以上。

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全区60周岁及以上无生活保障老年人按月发放60元的基本养老金,对百岁老人每月长寿补助从200元提高到300元。市、区慈善总会每年拔出救助金5万多元救助全区的100多位困难老人。落实老人各项优待政策,推行老年人乘坐公交IC卡制度。

3、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

社会养老、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的步伐,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建立了省老年电大分校;投入资金达2000多万元,建成村级老年活动室340多个,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覆盖率达95%以上,其中上档次、上规模的老年活动室80多个。大力推进16个社区、89个村的老年服务“星光计划”、28个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建设和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真正构建起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为一体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

加强老年活动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制定老年活动设施标准,开展“星级”老年活动室创建活动,现有5个老年活动中心达到市“三星级”考核标准,80多个村的老年活动中心达到区“二星级”标准。全区所有老年服务设施常年开放,内容健康,每天有1.1万人次老年人参加活动,真正成为老年人的“第二家庭”。

4、老年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

老年法规教育得到加强。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庆祝会、报告会,将《老年法》和《实施办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通过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 ,全区老年人接受培训教育累计10万多人次,老年人的法治观念明显提高。

广泛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律援助。在每年老人节期间,开展执法调研和检查,对涉及城乡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经常性、普遍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建立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宣传、援助、调解、审判、执行等多种措施处理涉老案件,确保司法援助和成功结案。充分发挥老协组织的作用,在涉老维权中主动调解涉老纠纷,5年来成功调处涉老案件1039起。

落实政策措施。根据《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要求,有效落实老年人在就医、区内交通、文化场所等领域的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反响强烈的优惠乘车问题,一方面加强宣传,提高司乘人员敬老爱老的道德意识,避免出现拒绝老年人上车等现象;另一方面加强老年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的公共道德意识和文明乘车意识,努力营造优待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5、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开展老人节和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每年区四套班子领导都亲自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和参加重大涉老庆祝活动。并在老人节期间举办“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开展老年文艺汇演,展示老年人奋发向上、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风貌。

开展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全区共建立老年文艺团队23个,参加人数1200多人,老年体育团队200多个,人数5000多人。组建了基层老年腰鼓队、舞龙队、文艺演出队,定期举办区老年人运动会,不定期组织登山、球类、棋类等比赛活动。

老年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以老年电大工作为载体,拓宽教育渠道,挖掘教学资源,努力扩大教育覆盖面,形成了区老年电大、镇(街道)教学辅导站、村(居)教学点的三级教育网络,现有老年电大131个班级,5000多人,并创办了6个养老机构教学点,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6、人口老龄化宣传进一步深入

坚持把老龄宣传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科学揭示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的理论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各种载体和手段向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与新闻单位合作,在每年的老人节期间,开设老年专题节目或栏目,跟踪报道老人节活动的盛况。定期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和敬老助老先进典型,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应对措施不力,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群多层次的需求,基层老龄事业的发展更是受到财力不足的严重制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机构养老总量不足且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对困难老人在养、医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不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从事老龄事业的专业人才及工作经费等远远不能适应老龄业务量的日益增加;老年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相关涉老政策的落实还不够到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还时有发生,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意愿与实际参与状况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 发展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区老年人口达到7.68万人,占总人口的15.22%,预计未来几年人口老龄化将呈加速发展的态势。“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空巢和纯老家庭、独生子女老人快速增加。“十二五”时期,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老年社会保障问题更加突出,劳动年龄人口赡养负担加重,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加,农村老龄问题进一步显现,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日益需求,确保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发展。围绕“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稳步推进老龄事业。

2、坚持和谐发展。加强老年法治建设,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

3、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战略。

4、坚持责任共担。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营建和谐安养环境,共建老年社会文化生活,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乡一体、区域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老龄事业新局面,让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具体目标为:

建成以“老有所养”、覆盖城乡、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率达到95%以上,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

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的50%,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村(居)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70%以上,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

形成群众文化丰富多彩、体育健身全面普及、社会参与积极主动且充满活力的老年社会文化体系,老年基本权益得到普遍保障。10%的镇(街道)、社区和65%的行政村建有老年电大辅导站和老年电大教学点。老年人入学率达到老年人数的14%以上。老年体育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老年法普法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深化和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推进企业基本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发展,提高老年人群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到2015年末,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5万人。

进一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提高制度兼容性,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 以上,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到2015年末,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继续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探索建立自助、互助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先保后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地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到2015年末,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万人。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的合理调整和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奖励扶助覆盖面,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水平。

2、进一步深化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办法,方便老年人就医。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

加强城镇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为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重点,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以街道为单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城区老年人健康档案率达到100%

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扩大老年人大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制度并轨,逐步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机制的医疗保障制度转化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开设老年医疗机构。按区域卫生规划原则,加快医疗保健设施建设,建立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生活、健康指导等便捷的一体化服务;区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要全面开设老年门诊,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的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3、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老人实行优先优惠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的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和即时结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确保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老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到2015年,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供养标准确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为原则。加大经济困难老人参加医疗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力度,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老人,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效率。对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根据情况实施住房救助。继续开展为困难老年人“送温暖”、“送光明”等活动。

4、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5年,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继续加大投入,调整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到2015年,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总床位数的50%,护理型床位数达到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总数的10-15%

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扩大服务面,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购买服务等优惠措施,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重点发展照护型养老机构,政府投资、资助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为主,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应占总床位的60%以上。加快养老机构进入医保定点单位的进程,实现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的对接。

进一步完善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和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通过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带动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设施,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活动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生活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健全和完善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机制和功能,实现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村(居)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70%以上。

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政府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采取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形成多层次、多途经发展的格局。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将居家养老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质量评估制度。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养老服务需求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需求信息。根据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结果,对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给予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研究制订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逐步完善行业自律自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制定实施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功能。

5、营建全面和谐的安养环境体系

2015年,形成居住更加舒适、人际更加融洽、社区更加安全的全面和谐的安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加强老年人居住环境、人际环境、社区环境建设,推动环境友好型老年社区的形成和发展,营建全面和谐的安养环境。

营建适合老年人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环境。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和老年文教体育等老年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全面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既有建筑分期分批逐步完善无障碍功能。

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在新建和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区,建有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公共配套设施。在公园、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规划和建设中,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活动区域。

营造家庭温馨邻里互助的融洽人际环境。推进孝文化“三进”活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敬老月”活动,树立和表彰敬老爱老模范。倡导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积极开展邻里互帮互助,构建和谐互助的邻里关系。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指数。

创建 “老年人宜居社区”。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建立创建机制,共同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共建社区治安安全环境。加强社区管理创新, 重视老年人的问题和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创造和谐社区环境。实行人防、技防、群防相结合,构建警民联防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区治安巡防,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关注针对老年人的经济诈骗行为,做好应对预案,实施动态监测,开展金融、理财和防欺诈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维护老年人的经济安全。预防和打击涉及老年人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涉老家庭暴力案件,依法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6、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共建充满活力的老年社会文化体系

2015年,形成群众文化丰富多彩、体育健身全面普及、终身教育乐在其中、社会参与积极主动、生活观念和谐健康的充满活力的老年社会文化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培育老年文体队伍,发展老年教育,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共建充满活力的老年社会文化生活。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拓展我区老年电视大学办学渠道,完善老年电大教学体系,创新教学课程和教学方法,促进老年远程教育规范化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教育覆盖面,到2015年,全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老年人数的14%以上,镇(街道)、社区和大部分村(居)都要开办老年学校、老年电大教学点和老年课堂。100%的镇(街道)、社区和65%的行政村建有老年电大辅导站和电大教学点。进一步整合老年教育资源,积极引导、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加强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老年教育的顺利蓬勃发展。

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老年活动设施,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提升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全区所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支持和引导老年人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积极鼓励发展各类老年文艺队伍,坚持办好每一届的全区老年文化艺术周,各街道每年至少举办1次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

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发挥老年社团作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下乡”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

7、构建平等共享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形成法律法规会更加完善,法律服务渠道更加畅通,老年优待更加全面,基本权益得到普遍保障,公正平等的老年权益保护体系。以“法治椒江”建设为指导,以保护老年人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宗旨,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大老年法律援助力度。

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建设。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并列入执法检查范围,推动老年法的深入贯彻落实。

加大老年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对涉老案件要推进“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完善服务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开展老年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十二五”期间,各老龄部门要定期对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请区人大、政协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预防和打击老年人家庭暴力,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全面深化老年人优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现老年优待工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平衡发展。把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着力推进老年优待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开展老年优待证和老年公交IC卡的制作工作,实现老年人优待覆盖率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事业纳入党建考核范围,出台相应综合性政策文件,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调动发挥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兴办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夯实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形成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把老龄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投入逐年增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报刊、横幅等宣传手段,大力做好老龄宣传工作。抓住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中与老年人利益相关的结合点,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视角,扩大老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主题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把宣传重点放在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人群,把敬老养老道德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坚持把老龄宣传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科学揭示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的理论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各种载体和手段向社会宣传,努力增强养老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四)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适应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网络,充实配备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专职干部,确保老龄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开展老龄工作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和规范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逐步实行依法登记或备案管理。

(五)建立完善检查评估激励机制

继续贯彻落实《老年法》、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等老年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老龄事业目标考核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期末检查评估,及时报送和发布《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椒江区老龄事业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和规模

规划总投资(亿元)

“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亿元)

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资金来源

备注

1

区级老年活动中心

新建

占地5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1.00

1.00

2011-2015

省补、财政


2

区福利院扩建工程

新建

新扩20亩,建设300张床位,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0.70

0.70

2013-2015

财政


3

镇、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程

新建

海门、洪家、葭沚、下陈、前所、章安、大陈等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1200张床位

0.60

0.60

2011-2015

各级财政


4

区民办养老院建设

新建

新增6家共1720张床位

0.52

0.52

2011-2015

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