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33XB/2021-13983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椒监个销【2021】101号
发布日期:
2021-
06-
16
20:
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高新区斯味特蛋糕店等121户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
经查,你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经催办后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存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