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308E/2021-13853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落实社会保险省、市级调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收入分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执法区域内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就业服务中心:(一)承担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等相关事务性经办工作;
(二)协助或参与拟订就业、再就业、创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等相关政策;
(三)承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等事务性工作;
(五)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公共就业、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对口支援地区劳务协作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促进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保中心: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具体承担椒江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负责各类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管理。
3、负责各类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暂停、终止及待遇支付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工伤保险费用的审核、报销和支付;负责全区工伤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及管理等工作。
5、负责各类保险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稽核监督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具体经办工作。
6、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告知参保个人。
7、在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活动。
8、完成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劳动监察大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台州市椒江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预算。
二、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其他财政监管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交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 4702.67万元。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70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660.59万元,占99.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08万元,占0.9%;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占 0 %;其他财政监管资金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下级上交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余0万元,占0 %。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702.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 9.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91万元和其他支出42.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83.58元,占42.2 %;公用经费支出415.21万元,占 8.8%;项目支出2303.88万元,占49.0%。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02.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0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 9.8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91万元和其他支出42.08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660.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478.79万元,主要是兑现性项目增减及人员经费的追加追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9.82万元,占 0.2%;科学技术支出(类)320万元,占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84.03万元,占85.5%;卫生健康支出(类)145.84万元,占3.1%和住房保障支出(类)200.91万元,占4.3%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 9.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培训。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320万元,用于人才资助奖励及人才生活津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行政运行(项)事务 1384.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检查及劳资培训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17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91万元和项目支出86.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项)事务42.4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费用及退休证等印刷费及社会保险管理、经办、运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信息化建设(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85.7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管理、经办、运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宣传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事务17万元,主要用于仲裁办日常办公支出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事业运行(项)事务333.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的工资及津贴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事务1611.8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干部慰问、活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费用及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日常支出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等。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55.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单位部分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2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6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单位部分等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等。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8.7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983.5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1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42.08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7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从其他收入转变为政府性基金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42.08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2.08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交流中心租赁费、物业费及日常开支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日常公用经费等。
(八)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15万元,增长91.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0.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各县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往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的人次及标准预计有所提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7.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按财政规定标准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5.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6.99万元,增长19.2%,主要是统计口径有所不同。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公务用车 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5.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 其他财政监管资金: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是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是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是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