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741Q/2021-13833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1年椒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21年椒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椒江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需求,组织申报2021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椒江区且运行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及民办科研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等制度。鼓励具有较强研发团队和必备研发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报。
3.申报单位应在研发项目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浙江科技大脑网站:http://www.zjsti.gov.cn,点办事大厅,选择“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
4.项目责任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已承担2个在研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3位项目组成员,不得再行申报各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6.有区级项目不能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科技人员或承担单位,三年内不能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7.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类别的政府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企业上年度和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科技型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8份。
四、认定方式
1.资格审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的原则。项目申请者通过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等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由归口管理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递交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由区经科局根据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和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打分。
3.实地考察联审。区经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专家评审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评定结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A档优先列入重大项目扶持,B档优先列入重点或一般项目扶持,C档作为淘汰项目。同时结合实地考察结果做适当调整。
5.公示发文。综合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意见形成推荐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经科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
五、申报受理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企业按要求报送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受理地址:椒江区东枫山路15号405室(工业)、401室(农业、社会发展)。
各类项目受理联系方式:
工业项目:陈垠钢88830721 王弯弯88989576
农业、社会发展项目:童炜88883291 董骊珠88226057
附件:1.椒江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