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0-13963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区域治理效能,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甲街道基本情况
三甲街道位于椒江区东南部,东濒台州湾,南与路桥区接壤,西与下陈街道接壤,北与海门街道相连;地域南北最长7.7公里,东西最宽6.2公里。办事处驻三甲大道158号。清时属黄岩县飞凫乡,1910年为沙北乡三甲里,1931年改为三甲乡,1934年与镇海乡合并,改称三海乡。1937年裕广乡、石柱乡(两个村)并入,仍称三海乡。1949年属黄岩县双洪区。1951年从双洪区划出,设立三甲区。1958年成立三甲人民公社。1961年复为三甲区。1984年12月划归椒江市管辖。1992年5月撤三甲区,由三甲镇、甲北乡、石柱乡组建三甲镇。2001年设立三甲街道。全街道土地面积46.05平方公里,辖38个行政村、1个社区,2019年常住人口9.63万人。
二、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范围
(一)北部街道行政区划四至范围:东至九条河,南至洪家场浦,西、北至现三甲街道边界。含朝阳社区(原新王、半坦村),飞龙、高闸、光辉、翻身、六甲、和平、解家、东兴(原郭家、建设村)等行政村,共1个社区、8个村。总面积16.5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3.9万人。北部街道拟命名为海虹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地拟设在开发大道东段818号1号楼(科技创业园内)。
(二)南部街道行政区划四至范围:东至九条河,西、南至现三甲街道边界,北至洪家场浦。含楼里、明亮、同利、三塘、东海、四甲、金家、海保、晨光、滨海、老海城、三丰、利益、三甲、街浦、一心、卫国、海丰、沿海、保家、裕广堂、甲南、坚决、优胜、优良、解放、石柱、街下、海明和改革等30个行政村。总面积29.55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5.73万人。南部街道仍保持三甲街道名称,街道办事处驻地仍为三甲大道158号。
三、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组织机构
成立了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俊 区委副书记
王智承 区委常委、副区长
葛寒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筱锋 区委宣传部
叶华刚 区委政法委
严秀全 区委改革办
黄米富 区委编办
罗文荣 区信访局
贺贤良 区档案馆
徐 其 区发展和改革局
董吕林 区民政局
章光辉 区财政局
朱扬剑 区经信和科技局
张桂富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朱海晨 区住建局
任炎旭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盛光义 区生态环境分局
潘尧敏 区公安分局
於云国 区教育局
郑岳华 区卫生健康局
严邦星 区医疗保障局
杨大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叶海建 三甲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区划调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安排
2020年1月启动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2020年9月底前完成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
(一)1月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由相关部门对三甲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情民意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在征求各方意见和反复讨论后,形成了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初步方案。
(二)1月30日前,制定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整理完成调整前后全区乡镇(街道)社会经济情况一览表;有关街道调整后人口、面积数据、政府驻地情况和下辖村委会、居委会名称一览表,及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资源环境的基本情况等工作。
(三)6月10日前,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开展区划调整范围内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出具座谈会纪要)、公众意见征求会(完成公众征求意见报告)及专家论证会(完成专家论证报告)。
(四)6月底前,由三甲街道开展涉及调整村的行政村(社区)两委意见征求,街道人大工委出具调整意见,并由三甲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提交行政区划调整请示文件。
(五)8月底前,完成区委全会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区政协关于调整方案的书面意见。
(六)9月底前,由椒江区人民政府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交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请示文件。
五、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要在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思想,积极配合,顾全大局,顺利完成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干部调配工作。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严禁调整期间突击提拔干部、调动人员,给干部分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要及时研究新设立街道、社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等事宜,优化职能配置,妥善做好干部调配工作。
(三)理顺相关体制,确保平稳过渡。在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的同时,要同步理顺与之相关的财政、考核、城市管理、开发建设、社会综治管理、社区管理等体制,保持有关政策的连续性。
(四)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要密切关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舆情动态和干部思想动向,对行政区划调整的背景、意义一定要宣传到位、讲清讲透,营造良好氛围,消除各种顾虑担忧,确保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