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1-14414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11- 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民社准字〔2021〕第10号 准予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老年协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1-11-26
09: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椒民社准字〔2021〕第10号
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老年协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老年协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老年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抄送:中国共产党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