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来源: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部署,2021年3月1日至3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椒江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所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区司法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整个巡察整改工作环环相扣、紧凑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明确巡察整改工作在区司法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6月1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共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区司法局党组于6月23日印发《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并制定《区司法局党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上下联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夯实整改责任,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警示提醒约谈10人次、工作提示约谈15人次;新建和完善制度17项。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走心走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形式上比较单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通过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现场直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交流学习心得,到台州第一个党组织纪念馆开展现场学习,到椒江区档案馆参观“百年风华正青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图片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等形式,最大限度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实效。6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场次,开展现场学习2场次,组织视频学习4场次。二是加强交流讨论。向各科、所、队、中心征集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学习主题,科学制定专项学习计划,明确每次会议的学习专题和领学人,由领学人围绕主题讲学,其他参会人员结合平时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参与交流讨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今年以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领学发言34人次,集中研讨交流3次,交流发言22人。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明确以真实、准确为会议记录标准,在会议中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不得随意增删、更改记录,避免重要内容的遗漏。

2、针对“在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方面学习不够用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线下集中学习。通过班子领导领学、专家辅导学、集体研讨学等方式,系统加深对依法治国理论思想的理解与掌握,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台州市委党校杨文杰教授授课。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七督导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导意见等与本系统有关联的重大会议精神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决策执行的内在动力。二是线上自主学习。依托新媒体平台,确保及时、高效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和司法行政系统相关的重大会议精神。在“椒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依法治国理论思想相关文章,倡导个人自学,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加强学习效果。

3、针对“学习与工作谋划结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定期举办司法行政业务大讲堂。组织业务骨干分享学习与工作经验,将所学理论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截至目前,已举办大讲堂1期。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办公室安排,各科、所、队、中心认领调查研究课题,定期汇报调研结果。让调研真正发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问题的作用,各科、所、队、中心共认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研究”等调研课题12个。

(二)关于“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职责边界不够厘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椒江区司法局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厘清责任边界,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水平。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督促在汇总议题时做好对会议议题的区分。

2、针对“个别党组会议召开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对议事规则的学习。于7月8日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召开党组会,今年以来召开的15次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参会人数均达半数以上。

3、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发扬民主,由科室(司法所、中心)负责人汇报完议题的初步议案,分管领导介绍该议题的初步议案形成过程、利弊分析等情况,每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党组书记最后总结表态发言。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班子会议6次,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4、针对“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明确会议记录以真实、准确为记录标准,详尽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对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结束内容完整、详细,如实记录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和形成决议三项环节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如实记录最终决策方式。二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由政治部主任对会议纪要进行核对,整改期间,共核对会议纪要6份。

(三)关于“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业务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的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和有关方面推动委员会工作要求在本领域的落实。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法治椒江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法治椒江建设规划(2021-2025)》。二是根据《关于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根据相关要求,派人参与巡察工作,重点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七方面情况,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以突出问题治理为导向,充分发挥“通报”、“挂牌整治”等方式的作用、加大对我区行政争议发案数、败诉率“双高”的整治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组建椒江区法治监督员队伍。在2021年3月,区委依法治区办正式聘用了20名椒江区法治监督员,并制作了监督员工作证。20名法治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将有效的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监督。

2、针对“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全面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会同区委巡察办开展“法治巡察”工作,重点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倒逼“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2020年,共对22家单位(包含国企平台)开展“法治”巡察,有效地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专门述法”工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均于2021年1月底前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了2020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三是以“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为抓手,推动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从源头降低行政争议的发生。四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2021年6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以浙委法办函〔2021〕18号文件形式正式公布了全省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乡镇(街道)的名单,区委依法治区办推荐的洪家街道被确定了省级试点单位。2021年7月12日,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通知,区委依法治区办又推荐上报了白云街道作为我区的市级试点单位。

3、针对“2020年在全市法治台州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指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全区法治监督员队伍。2021年3月,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前期报名、公示的基础上,选聘了20名法治监督员,并整合了行政执法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组建椒江区法治监督员队伍,加强法治椒江建设监督。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率。参照“平安三率”的有关做法,对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采用“电话随机”提问的方式,并会同区委政法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三是对标法治浙江建设考评细则,起草法治椒江(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将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测评纳入法治椒江(政府)考核内容。四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督促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基层民主建设。

(四)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履行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不够系统化、经常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行政执法监督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采取多种监督手段、监督方式,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6月30日,市、区两级司法局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自规分局、区应急局、区教育等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各部门按照职责边界清单依法履职,确保综合执法事项划转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拓展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积极探索数字化“法治体检”工作,构建政府部门数字化“法治体检”指标体系。区司法局联合河北工业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共同构建椒江区政府部门“法治体检”指标体系工程,不断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推动更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领域风险防范意识,着力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2、针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单位量化考核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制度。对全区各行政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制定的文件进行对照梳理,对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履行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履行相关程序进行审核。二是强化部门内部法制审核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初次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常态化专业知识培训机制,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三是积极发挥政府专职法律顾问作用。依托椒江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的优势,努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注重审查法律风险防范、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信访和重大案件调解等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从末端到前端的全程性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全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聚焦社区矫正执法领域的顽痼瘴疾和其他突出问题,于2021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在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执法重点案件评查活动。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建章立制,制作执法样本下发给各中队,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于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分两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杭州参加台州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业务实务操作、案卷评查、交流探讨等。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能力,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法》得到顺利贯彻执行。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依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以智慧化革新为抓手,充分发挥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投入专项经费110余万元,对社区矫正进行全方位、全维度、全流程再造,并通过了司法部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考核。四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通过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核查,切实保证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实现闭环管理。强化社区矫正走访排查工作。五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纪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局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守护好底线,保护好自己,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针对“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效果不够彰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落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规程》、《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行政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质效,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在区矛盾调解中心设置行政复议专窗,在大厅放置行政复议流程图,在微信公众号推送行政复议相关内容,提升公众对行政复议的了解,加强对行政复议的信赖度。在“椒江普法”公众号上推送行政复议相关内容,告知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的流程及途径。三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行政复议期间如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于6月10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2021年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6月1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7月15日,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7月30日,听取各科、所、队、中心上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并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提高各科、所、队、中心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2针对“相关分析研判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6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务等在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从而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三是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措施不够有力,执行党内日常监督制度存在缺位”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椒江区司法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修订《椒江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听取牵头科室(司法所、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和配合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二是落实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制定出台《椒江区司法局具体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3种情形》,把廉政约谈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日常性、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轻微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重大事项”等必谈制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杜绝年度报告内容重复雷同现象。

2、针对“党内日常工作监督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椒江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具体规定执行。局党组会在商议人事调整、机构调整、评优评先、大额经费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及时主动报备区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今年以来,邀请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6次。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组日常联系和沟通,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三是由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做好和派驻第二纪检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备案“三重一大”事项。今年以来,共报备“三重一大”事项6次。

3、针对“对个人事项报备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在7月8日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组织学习《椒江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法(试行)》和《椒江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纪守规意识。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备审核把关监督。三是坚持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定《椒江区司法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司法行政干部廉洁自律。四是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当事人开展警示提醒约谈。

(二)关于“‘四风’问题尚未彻底根除”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务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撰写文字材料存在应付思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作风教育。号召干部用理论武装头脑,通过书籍报刊、学习强国APP等加强思想认识教育和从严治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力,强化担当意识和履职意识,杜绝慵懒敷衍的懒政思想和形式主义。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加强工作材料的规范化管理,凡是要上报上级部门和存档的工作材料,均由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上报,避免出现照抄照搬等现象。三是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进一步明确严谨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要求层层传达落实相关内容,促进全系统干警进一步端正学风文风。

(2)“部分机关干部存在机关化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椒江区司法局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各自联系的基层司法所,要求把落实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摆上重要日程,加强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二是制定《椒江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管理制度》,统一制作并设置人员去向告知牌,干部职工每天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去向牌状态,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和工作作风教育,把纪律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学纪、懂纪、守纪、用纪为引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纪律执行,全面提升机关形象。

(3)“日常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测温+戴口罩+二码联查(核验健康码+14天行程码)”防控措施,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各所、队、中心设置专门体温检测点,安排值班人员对外来办事群众及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查验二码,对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的办事群众进行提醒和劝导,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异常情况人员,逐一进行详细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二是继续加强系统内人员的健康教育,通过椒江普法公众号和工作群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进一步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出差报销未按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及时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考察活动费、党员活动餐费及违规报销交通保险费进行整改清退,相关人员已于8月7日退回超标费用,上缴至椒江区财政局(库款户)账户。二是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椒江区差旅费管理、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管理相关文件精神,重申相关规定,严抓制度落实。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及财务审核人员对差旅费、外出学习考察费用开支相关规定等文件进行学习领会,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报账制度。四是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核实,会议人均餐费未超过标准。但存在经办人并未在伙食费发票标明用餐人员、用餐次数,未对用餐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以及财务人员在报销费用时对原始发票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审核程序。会议经办人员报销时须详细填写就餐用途、人数、餐数等说明,财务人员须加强票据审核,规范会议费报销,对手续不全、流程不符、票据不清的坚决不予报销。

3、针对“部分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职工活动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调账,已于8月11日从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工会委员会账户中列支,款项直接上缴椒江区财政局(库款户)账户。二是严格执行区总工会转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椒总工〔2018〕19 号),规范工会经费收支和使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能,切实保障会员权益。

4、针对“其他财务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工程结算超合同价10%以上未变更审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业务知识能力。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椒政办发[2009]151号),明确要求工程相关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结合施工现场现状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会审,尽力避免工程结算严重超过合同价。二是财务人员及相关审核人员严格工程类支出报销手续,工程结算超合同价10%以上的,严格按要求执行相关审批流程,报销时必须提交工程变更明细表、班子会议纪要、补充合同,缺一不可。

(2)“未向工会会员收取个人会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按照工会会员每月应交纳基本工资0.5%的会员会费标准完成补收并缴存。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局工会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个人会费。

三、在“执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组织力提升仍有欠缺”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基层党务工作者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巩固和提升党支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发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肯定度。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一节党课,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存档。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2次。

2、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契约化共建。鼓励党员干部和泰顺里社区结对,积极参加泰顺里社区卫生清洁、车辆引导等志愿活动。二是深入推进“双报到”工作,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全体党员均已按相关规定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换届选举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文件

后通报工作,做到不代签、不漏签、不多签、不错签。今年以来,鑫湖、优飞、飞呈、北京中银(台州)等4家律所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

2、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3月23日,局党组书记姚宁武面向全局干部职工讲党课1次,其他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或到分管业务线开展讲党课各1次。7月底前,各支部书记已完成为支部党员讲一次党课。二是落实好台账管理工作,认真进行讲党课相关图文、讲课课件、讲课内容的归档整理。

3、针对“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存在应付思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先锋指数”测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在7月份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由党支部书记讲清此项工作考评对象、考评标准、考评办法和结果运用等,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先锋指数测评表、民主评议表等。局机关三个支部已按照要求完成半年度党员先锋指数测评。

4、针对“支部活动记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存在笔误的地方已作修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准确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做到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出现笔误现象,不产生曲解和疏漏。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

5、针对“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在6月30日,组织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由书记龚玲玲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支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

6、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认识,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领学班子成员参加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党组织的活动进行详细记录。三是由局长对相关成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要求其在指挥部工作之外,积极参与局班子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党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针对人事干部对干部选任程序掌握不够严谨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赵学军牵头,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严格干部选拔工作程序。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向区委组织部报批制度和选拔程序。对拟任人选逐个介绍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等,局党组成员逐一表决,形成会议纪要,逐一做好记录签字工作,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严格按要求进行。我局2020年1月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已严格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并将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继续执行有关要求。

2、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并以各科所队中心为单位,由负责人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制度的深入学习,避免再次发生违规情况。二是由分管局领导对出国(境)未经审批以及实际出行时间超过申请时间的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重申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并在6个月内停止受理其再次因私出国(境)申请。三是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统一保管工作,目前所有在编人员的证件均已由组织人事科统一保管,一人遗失的往来台湾通行证也已进行注销,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四)关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法律素养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治轮训、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掌握履职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在3月19日-20日,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司法干警政治轮训,邀请尹朝辉律师为全员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辅导。4月8日,组织全体在职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台州市委党校杨文杰教授授课。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根据台州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采取日常线上教学、阶段集中模拟测试、考前集中教学的方式,组织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统一培训,今年我局共有7名干部报名参加。同时,继续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数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项目。

2、针对“基层司法所法律专业化人才短缺,不能充分满足当前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各业务线上的干警参加人民调解、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等专项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4名复议应诉干部、2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名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互帮互学,以帮促学;采取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形式,以训促学。三是建立《椒江区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发挥传帮带作用,对今年新考录事业编制人员安排到章安司法所工作,抽选陈继红等社区矫正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一对一或者一对多传帮带青年干部,帮助其提升专业水平和实践水平。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继续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的职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法治椒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013275;邮寄地址:椒江区海门街道中山东路368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jjz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