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椒江区供销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区委机动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11日,区委机动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供销社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力促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6月11日收到区委机动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后,区供销社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于当日下午召开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发出整改动员令,把整改落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政治上看待整改工作,分析问题根源,严格整改要求,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改、彻底改。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召开后,区供销社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列出问题、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好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委机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区供销社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逐一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坚持整改项目化、责任清单化,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将3方面9类25个问题,按照整改“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纪律,对需要问责的进行责任追究”的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一起抓,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逐步推动区供销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类2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11人次,工作提示约谈8人次;新建和完善制度12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迅速有力”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不够迅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知行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就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和全国供销总社“七代会”精神,坚持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开展“一廊、一表、一档、一论坛”四个一清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切实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造就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的供销干部,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综合能力,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2)针对“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供销社党委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常态化议事日程,印发《区供销社党委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建立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会商研判机制,不断强化队伍意识形态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确保供销队伍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针对巡察中反映出的问题,区供销社党委在开展自查整改的同时,分管领导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关于“执行中央关于供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没有认真研究落实中央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作为必修课。不断强化党委成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时期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充分发挥区供销社党委把握方向、统揽全局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会议议事规则》等重要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党委会、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党委、理事会、监事会三套班子之间的关系,不断通过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2.针对“党委的核心作用与完善供销社法人治理结构重大问题上存在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列入2021年度区供销社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计划。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区供销社党委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积极发挥区供销社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深化“三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工作规则》规定,着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以强化供销社基层治理为重点,修订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基层供销社工作规则(试行)》。设立区供销社会计核算中心,对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实行财务统一核算,杜绝权力集中,过于自由不正之风。三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督。集中开展联合督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积极配合区委巡察和区委审计整改工作,纠正不正之风,杜绝集体资产处置权过于集中,过于自由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全区供销系统“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干部职工廉洁防线。 3.针对“理事会在部分问题方面改革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构建资产内控体制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功能作用。召开区供销系统第四届二次理监事会议,认真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领会政策内涵,完善工作机制,把牢发展方向。二是积极按照今年省供销社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区供销系统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7月份开始,全面开展全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做到社有资产底子清、情况明。三是制定并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健全社有资产内控运行机制,提高社有资利用率。加强对外投资项目风险管控,深入开展投资项目大排查,妥善处理投资风险项目,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二、在“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有力”方面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并完善区供销社工作目标考核奖励政策,修订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基层供销社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取消不合理的奖金发放名目,对年休假补贴进行全面清退,并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节日福利。二是制定了《基层供销社薪酬管理制度》和《农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补贴发放管理,严格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报销。三是加强问责追责。分管领导对各基层社主任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抓好内部整顿。 2.针对“超标准发放退休补偿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多发超发的退休补偿金进行清退,依纪依规从严追究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全系统会计出纳财务培训,开展全系统会计出纳财务培训会,有效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涉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3.针对“超标准发放值班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从今年开始统一由区供销社本级进行值班管理,各基层供销社节假日原则上一律不再安排值班。二是经核对清算,凡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补贴,一律进行及时清退。三是加强问责追责,责令基层供销社进行整改,并由分管领导对各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二)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建设变相运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运行模式,与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签订了《椒江区供销社(椒江区农合联)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合作协议》,明确了展示展销平台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会员参与平台运行的积极性,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二是7月份开始对展示展销平台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平台形象,更加符合辖区合作社及农户的展示展销需求。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结合全区特色农产品的不同成熟时节,加大平台展示展销力度,确保发挥出展示展销全区特色农产品的功能作用。 2.针对“基层集体资产资金监管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省供销社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椒江区供销社系统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社有资产大数据核查,建立资产台账,摸清资产底数,目前已基本掌握了全部清产核资对象集体资产的情况,并明确可以办理产权证和过户的房产土地,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二是正式设立区供销社会计核算中心,并制订出台了《椒江区供销社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办法》,把各基层供销社财务报销统一纳入核算中心规范管理。三是开展房屋租赁专项集中检查行动,针对基层供销社在房屋出租中存在的问题,已组织第三方对店面出租房屋进行了重新估价,重新租赁,同时严格按照租赁流程,规范租赁手续,加强租赁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3.针对“单位电话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取消部分基层供销社存在的“一号双机”套餐业务。二是全面排查各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办理“一号双机”套餐业务情况,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三是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予以通报,对涉事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4.针对“为民服务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规范流程和方式,今后凡涉及有关“春耕备耕送物资下乡”活动的,一律由区供销社本级进行统一安排。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做好物资调配工作,健全活动台账,确保物资品种、进出数量上下一致。同时,业务分管线领导对业务科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认真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作风。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社企财务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核实了区供销社与各基层供销社之间的往来挂账底数,对涉及历年来的挂账往来款按规定及时进行了结算。 2.针对“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金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缴费核查工作,厘清基层供销社原有改制返聘人员和聘用员工的缴费依据及基数。二是全面纠正擅自提高公积金缴费行为,已全部清退了临聘人员单位多缴部分。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统一明确了基层供销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严禁超基数、超比例计提缴存公积金行为。 3.针对“额外承担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保及个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职工社保缴费核查工作,厘清基层供销社原有改制返聘人员和聘用员工的缴费依据及方式,对临聘人员向单位报销的个人自负社保和医疗部分全部进行清退。二是全面开展个税缴纳核查,对临聘人员由单位承担的个人自负部分个税已全部进行清退,并由区供销社分管领导对涉事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4.针对“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交通费财务报销凭证,对临聘人员违规报销的交通费已全部进行清退。二是加强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交通费开支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决违规报销行为再次发生。 三、在“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完善组织生活台账,规范会议记录,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完善《2021年度区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做到时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确保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2.针对“基层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照党务干部配备条件和要求,重新安排了机关支部党务工作者1名。二是与街道组织委员就基层供销社党支部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了一一沟通对接,并专门约谈了基层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对前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并要求全面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确保支部运行规范有序。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党务知识学习会,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区供销社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强化遵纪守规意识,落实工作实效。二是认真开展党员个人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按省里要求将党员信息全部录入浙江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规范化操作,确保党员信息录入无纰漏。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工作推动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区供销社202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并召开2021年度全区供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工单”制度,完成第一、第二季度“履职工单”任务落实情况反馈,压紧压实党委、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建立每季度定期听取分管线工作汇报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贯彻落实。 2.针对“一岗双责未有效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椒江区供销社2021年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履职工单》,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第二季度“一岗双责”履职工单任务落实情况反馈,以清单化明晰责任、项目化推动落实,目标化压实监督。二是从严落实廉政约谈工作,由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克服班子成员老好人思想,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改进学风、文风和作风。 (三)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基层社主任身份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各基层供销社工作人员职务分工安排情况。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已于7月底前完成了基层供销社人员管理体系建设,对现有基层供销社社会聘用人员统一纳入椒江区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及时调整了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基层供销社财务由区供销社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要求,全面杜绝基层供销社主任兼职会计等职务现象。三是印发了《台州市椒江区基层供销社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基层供销社的职责职能,完善了基层供销社人事制度。 2.针对“派出农村指导员人选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3月15日召开会议,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文件学习,严格执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规定要求。二是3月20日重新选派正式在编人员开展新一轮驻村驻点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7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和思想根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有效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深化作风建设。成立区供销社干部队伍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对照作风整顿七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检查和自我检查,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强烈的使命担当,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列出整改举措,明确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结合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一并狠抓整改落实。四是以深化“建章立制”工作为重点,有效强化制度制约作用,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区供销社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区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对照检查、剖析根源、强化整改。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做到一抓到底,销号清零,定期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务实高效。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区供销社各科室、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坚持把服从、服务于区供销社中心工作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政治导向,把好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既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又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区供销系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884182;邮寄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jjcoo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