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916/2021-13739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
成文日期: | 2021- 01- 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0年度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和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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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大陈镇、各街道办事处、椒渔总公司: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的通知》(浙组〔2015〕13号)和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椒江区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发放办法》的通知》(椒区委办〔2015〕19号),以及2015年11月19日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意见,现将2020年度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1083.832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单位2020年度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一、确保资金发放到位。2020年度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和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经费通过浙江省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拨付至代发银行,并按照《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台财基发〔2020〕6号)“全市分配到人(户)的涉农惠民补助资金应当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要求,将补助经费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发放到人。
二、加强补贴资金监督。实行补贴资金公示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发放,确保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并将发放结果于2月8日之前反馈到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
附件:椒江区2020年度村主职干部基础报酬、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经费分配表台椒财农[2021]1号.doc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