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财务、装备、被装、武器(弹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用车、房地产、行政事务等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分局机关、派出机构财务活动。负责重大警务活动应急保障。负责分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办公用房、办公用具、食堂管理,机关水电、设备管理和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