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916/2020-10255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成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财政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 06- 05 21: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对镇街道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区对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施应用。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1. 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管理应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2. 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申报和发行前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3.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区属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集中统一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区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履行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区委授权,负责或协助开展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定或委派所监管企业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保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四)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椒江区财政局(本级)预算。

    二、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万元、教育支出1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1255.37万元。

    (二)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5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37万元,占96.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万元,占3.19%。

    (三)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255.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万元、教育支出1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65.7万元,占45.06%;公用经费支出143.67万元,占11.45%;项目支出546万元,占43.49%。

    (四)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5.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万元、教育支出12.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5.3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0.3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奖金等调整产生的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44万元,占85.9%;教育支出(类)12.21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81万元,占4.51%;卫生健康支出(类)41.44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类)62.91万元,占5.1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32万元,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17万元,主要用于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等代理业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2.21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9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9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98万元、津贴补贴151.18万元、奖金12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4万元、住房公积金62.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

    公用经费14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万元、邮电费4.48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2.9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77万元、工会经费2.94万元、福利费2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万元,主要是财政业务等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4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等其他支出。

    (八)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66万元,增长302.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万元增长1.8万元,增长1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其他单位业务交流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整体绩效预算试点工作推进,加强业务单位交流指导。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34万元增长2.86万元,增长84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规定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为32000元/辆.年,但由于公车改革后,公车的使用率降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6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48.01万元,减少4.34万元,下降2.93%,主要是有人员调出后所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去年较少。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超2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万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2020年椒江区财政局(本级)有6个项目支出超过20万元以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分别为绩效评估、财政监督20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宣传经费25万元,财政业务费123万元,金财工程建设232万元,党建示范点建设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 其他财政监管资金: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椒江区财政局(本级)预算公开.docx

椒江区财政局(本级)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