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MB16458203/2020-13697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问答(一)
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会有哪些不舒服的表现呢?
答:人体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大部分人会出现发热、干咳、乏力、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部分患者起病后没有发热,症状轻微,仅仅表现为头痛、轻度肌肉酸痛、流涕、咽痛等感冒样症状。部分患者最先出现的症状可能是腹泻、眼结膜炎,部分严重患者病情进展迅速,在感染后很快出现进展性呼吸困难、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甚至死亡。随着人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了解的深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的症状多种多样,并非都如上述所说的那么典型,甚至部分基础情况好的患者可以毫无症状。
问:是不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就一定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不是所有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就一定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发热、咳嗽是呼吸系统疾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很多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都可以出现发热或咳嗽。而且冬春季本就是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因而冬春季出现发热、咳嗽的患者较多,有可能是普通感冒、流感、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咽炎等。所以当出现发热或咳嗽时,不用过度恐慌,自己不确定是否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院就诊,由专业医生进行鉴別诊断并相应治疗。
问:哪些线索和症状提示可能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如果患者在出现上述发热、咳嗽、腹泻等临床表现前的14天内曾在武汉市(或境外)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居住或旅行史,或是在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境外)及周边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是周边出现了类似症状的群聚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或是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都高度提示可能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立即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确诊或排查。
问:出现哪些症状时需要及时就医?
对于没有相关流行病史,也未接触过来自疫情高发地的患者或疑似患者,即使机体出现轻微发热症状,也可先选择居家休息观察,严密监测体温。同时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即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如果在家观察休息后2~3天病情无好转甚至加重应及时就医。有明确相关流行病史或接触过感染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如家中几个人同时发病),以及孕妇、老年人或有心肺、肾等基础疾病的发热病人,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排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