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0-13694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12- 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椒江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4月30日至6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迅速传达部署。局分党组坚持把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召开分党组会进行研究,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并迅速召开全局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了“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二是聚焦问题,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8月27日,第一时间召开分党组会,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和自我剖析,就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讨论了整改方案的起草。之后,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制定了《中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椒江分党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总体要求。制定《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区委巡察4大方面25个类别的46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全面结合,扎实推进整改。坚决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分党组工作安排,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树立椒江环保新形象的新起点,全局上下、全系统发动,抓好“五个结合”,充分发挥局分党组核心作用。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撑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落实。
截止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整改率93.5%。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提醒约谈6人次,工作提示约谈20人次;新建和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不够主动深入、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区域环境质量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增加水量补给,促使河道水位高位运行,提高水质。二是根据区级各部门职责,协调扬尘治理各牵头部门,制订《椒江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各类扬尘治理技术要求和标准,分行业开展全面整治。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及PM2.5、臭氧双控双减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巡视监管,制定《椒江区医化园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的19家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减少化工恶臭的发生。三是探索、协调对一般固废进行统一收集、分挑、贮存、外运,并将工业固废纳入《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中去。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和公安等部门发现、打击重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环境信访投诉仍呈高位运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二是推进污染项目审批,督促企业开展“三同时”验收,落实了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三是开展了医化行业、修造船行业、砂石场、煤场、废钢堆场等涉污行业整治,强化了企业的环保管理措施,对整治无望的企业进行关停。四是完善信访件办理制度,加强对信访件工作督查,全年环境信访投诉件482件,实现连续4年同比下降。五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7月1日制定了《中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椒江分党组工作规则》,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是2020年1月开始,按规定分别召开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共召开20次分党组会议和9次局长办公会议。三是严格按照分党组工作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分党组议事范围。会前准备材料,充分酝酿;议题由分管局 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7月1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执法事项、重要信访投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纳入议事范围,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二是自2020年5月起,召开分党组会商讨“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做到规范记录,特别是记录好决策过程、金额等关键信息、数据,并按照规定报备“三重一大”事项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制定了《中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椒江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分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分工,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局人员召开系列学习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2)针对“理论学习交流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研讨交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7月31日,领导班子开展了理论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单位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形成了《2020年上半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计划2020年12月召开意识形态总结部署会。二是提高党员主动性。结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系统性的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年共开展“红色论坛”、“党员领读”等活动15次,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发言、主动交流。联系环保实际,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带头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构建全民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2020年共开展“三服务”活动一百余次。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局分党组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本单位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环保工作等相关信息,截止目前政务公开网共更新信息500余条。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新媒体的应用,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线上直播活动;联合台州987广播,组织14名社会各界人员开展“美丽椒江,我是环保代言人”活动。三是加强舆情引导。落实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围绕环保中心工作,2020年11月24日和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椒江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主题的2次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和群众形成良好互动交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引导。
5.关于“生态环保职能履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海洋环保工作开展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执法职能还未明确,综合执法改革还未完成,今后根据区里执法改革后统一安排。二是已与原区海洋与渔业局沟通对接,接收了一批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海洋监测站工作资料、文件等。三是已安排科室人员学习海洋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尽快熟悉掌握海洋环保保护工作。四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率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现已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3.0”形成了与发改、住建等部门项目信息即时互通,对在立项部门已立项的项目每天进行意见反馈,告知业主环保所需要完成的手续或该项目无需办理环保手续,系统中反馈的情况会自动反馈给业主,同时相关部门也能收到我局反馈的意见。我局也能在系统中收到其他部门的意见,形成信息互通机制。今年对自规、发改、经信、住建部门提供的总共342条进行了反馈。二是在2020年8月3日已完成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中,我局已明确通知企业在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时同步开展环保审批,对未做环评的发证企业发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6.关于“智慧环保管理系统作用发挥有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考虑到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能力不足,于2018年12月28日建设了椒江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将8个街道、镇的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小站及2个常规六参数站接入了椒江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是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平台已完成各模块框架搭建,整体开发进度45%,预计2020年11月中旬部分子系统可上线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前整体上线试运行。三是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企业的监管,在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和雨水口排放监测系统,目前已新增接入4家。四是修订了《环保天眼平台异常情况响应制度》,完善疑似环境违法的异常事件抄告机制,形成抄告——反馈——存档的闭环模式,加强监控中心日常巡查,已做好每日台账记录。五是由于分局网络改造,移动执法应用服务器暂不能联网,目前改用“浙政钉掌上执法”上传执法记录。六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7.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九条河溯源排查项目已委托招标。二是已重新安排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跨年度项目分年度安排资金。三是2020年9月已上缴部分资金到财政国库,与区财政局发文申请调整市级部分资金,经与区财政局商议,统筹调整部分资金用于水环境整治及暗管排查费用,预计2020年12月底项目完工后全部完成支付。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科学测算项目投资,跨年度的项目分年度安排资金,将资金排细、排实,确保专项资金不沉淀。五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工作氛围。二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断修订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精准查找到46个风险点、制定了55个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精准落实。三是聚焦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保持高度警觉,时刻要求全局人员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四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将廉政文化融入工作和生活之中,不断增强遵守法纪、严格用权的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五是明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的具体采购。六是根据本单位现有的车辆情况,重新修订了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通过“车务通平台”调度车辆,及时将车辆维修保养等有关信息录入形成台账,并做到先审批再修理。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清退违规发放奖金,今后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发放现象。
(2)针对“体检频次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清退相关人员超标准的体检费用。二是本局编制人员今后严格按照区级体检规定,组织机关干部体检。
(3)针对“未及时停止发放驾驶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已停止发放驾驶补贴。二是要求相关人员退回补贴资金。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津补贴政策,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4)针对“擅自发放信息报道特殊贡献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巡察组意见,2020年1月停止相关奖励发放。二是2020年9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针对“擅自奖励街道环保先进个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1月已停止相关奖励发放。二是持续加强对基层环保力量的支持,缓解街道、村居环保员人少事多的压力,抓好环保攻坚不松懈。
(6)针对“超额发放工会福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停止编外人员的节日慰问福利。二严格控制工会福利开支。三是严格执行工会有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四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问责。
3.关于“车辆日常支出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重新修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车维修及洗车规定,做到先审批后维保,从源头杜绝发生此类事件。三是围绕学习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进行布局建设,为全体干部职工接受廉政教育、培养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线提供重要阵地。
4.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府采购资料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管理采购项目资料,现将已完成的2013-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整理归档44卷。二是椒江区PM2.5监测站建设及运维项目、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及小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委托浙江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在招标后该公司联系人一直避而不见,资料一直未提供。三是落实专人管理,实行办公室负总责,各业务线负具体责任,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具体负责人。及时收集资料,在采购项目的每一环节都做到留痕。
(2)针对“招标代理委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2020年9月23日制定了《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6月15日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二是认真筛选招标代理,加强对资质审核,约定招标代理的职责要求,明确规定招标资料的提供和代理费用支付时间、流程,确保相关招标资料齐全。三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通过比选、集体商议确定7家招标代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并根据项目内容和金额,通过班子讨论选取合适的项目。
(3)针对“招标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精准查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12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2条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精准落实。二是合理合规制定招标条件,维护好招投标的正常程序。三是制定《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严格按照招投标要求进行招投标。四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针对“存在虚假招投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今后的招投标合同均严格按照招投标要求进行招投标。二是招标不再限定区域范围,做到公平公正招标。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5)针对“资产评估采购价格偏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针对单一来源采购,提前收集其它各县区类似项目信息,充分调研比较,做好合同谈判前期的准备。二是已重新签订补充合同。明确采购价格,确定合理价格和服务内容。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6)针对“询价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业务科室合同签订前先填写《合同签订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报分管领导、法制、办公室、局长审批,并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严禁后补询价手续的现象出现。二是对于紧急项目提前谋划,有涉及询价的合同均严格按照询价要求进行询价。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7)针对“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9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台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二是做好政府采购审批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与财政主管科室、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按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5.关于“工程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九条河一期工程已完成暂定价材料的价格核定,补齐相关签证联系单,待决算审核报告出具后立刻办理工程尾款结算。二是对2015年以来签订的各项合同进行全面梳理,相关材料归档管理,每个支付节点对照合同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6.关于“行政许可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资料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了业务科室案卷归档规范,完善资料审查工作,在企业报送资料过程中已落实专人进行资料审查,重点审查资料齐全、要素完整性,通过受理人员-环评审查人员-科室负责人审核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加强了对代办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年至少一次的专项培训,保障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做好审核、审批等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和漏洞。
(2)针对“审批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省厅项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二是对2013年至2018年档案进项查漏补缺,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不规范现象进行及时整理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作用。三是规范审批程序,项目审查的时间管理方面,确保落实受理公示7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查3个工作日、报告书审查5个工作日内的时间要求。四是优化审批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当审核后资料符合受理要求和环评符合审批要求即可受理,专人专项负责,特别对内部审查过程中的意见签署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先发文后审批和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
7.关于“信访投诉处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实行办文单制度,明确每件信访件的责任人员,信访回复内容经片区负责人和大队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回复,确保实际情况和信访回复内容一致。二是组织开了夜查执法行为,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信访调处夜间行动、医化园区夜间执法行动等。
8.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清退相关人员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二是加强对《台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椒江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出差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按规定报销。三是做好审核把关,对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差旅费报销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针对“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10月9日梳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二是对应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项目及时转入,相关资产已补登记入固定资产。三是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手续,指定专人负责、专本登记。
(3)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9月底已缴回区财政其他应付款。二是加强往来款的管理,对挂账一年以上的往来款做好跟踪分析,对确实无法收回及支付的往来款及时做好清理,防止长期挂账。
(4)针对“支付凭据不完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善好财务手续。二是做好财务支付凭据完整性审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问责。
(三)关于“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还不牢固,一些工作存有薄弱环节和短板”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自2018年1月以来,党支部工作已经纳入到分党组会议的内容。一是分党组会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对于党支部的重大决定要求先上报局分党组会议,对于每年的组织生活会局分党组要加强指导引领,切实做到局分党组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作用。二是已启动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已征求过党支部各个党员的意见,准备提交局分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后,再行换届选举,预计2020年11月初可以完成换届工作。三是加强人员配备,配齐配强党务队伍,支持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党务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新吸收了两名年轻党员加入支委会,分工协作,提高党务工作质量。四是党务干部赴区农水局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在按要求做好党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环保实际,不断创新思路,将机关党建工作做得更有特色。
2.关于“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党组织生活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共召开学习会14次,详细记录会议内容,特别是党员交流、支部书记总结等内容,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1名党员干部分别在会上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集中学习、后续通报和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强化日常的谈心谈话,以支委会与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和直接领导与党员的谈心谈话等不同方式进行,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3.关于“组织活动形式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利用好周边红色教育资源,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成效。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9月、10月开展了“立标杆、夺首位、创一流”和“坚持事业选人,筑牢基层基础”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理论学习的方式,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二是落实好党建+业务模式,做到党建引导业务开展,将支部组织活动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把支部活动、志愿服务开到企业、开到生态环境示范区去。三是将红色引领导和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
4.关于“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营造“红色”学习氛围。8月,定制了党员活动室、党务办公室的标识牌,并张贴上墙。党务公开现已及时落实公开,每月及时公示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党费收缴情况、党员花名册等资料。二是党务公开8月起均已及时落实,每月及时公示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党费收缴情况、党员花名册等资料。
5.关于“党费收缴计费标准有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党费收缴要求,对全体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复核。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党费收取标准等规定进行学习,确保全体党员能够主动、按时、足额上交党费。
6.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10月12日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按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和原则办事。二是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人事任免须经分党组集体商量研究,报请相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组织开展,并做好相关会议纪录。三是落实专人管理,加强考勤、请销假、因私出国(境)等制度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四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四)关于“整改落实仍然存在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的报销管理工作,2020年公务接待已按要求附入菜单。二是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财务报销的单据严格审核,做到不漏一处。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来访单位必须有公函,接待经办人必须凭公函填写《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公务接待审批单》,经科室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凭来访公函、接待清单才能报销。三是已对相关人员开展问责。
2.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反馈涉及资产损失情况,经核查购入时间较早,普遍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残值为零,经局分党组会研究,对反馈的盘亏资产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账实对应,为今后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坚持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扎实履行从严治党,着力建设清廉环保。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在环保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不断提高生态建设保护与执法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环保服务型机关。着重打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给力百企”环保大服务活动,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证+”模式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落实环保“最多跑一次”。以“最严执法监管”为目标,以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为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四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使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使建立相关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环保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椒江”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897950;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jiaojiang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