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33XB/2020-13646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0- 12- 24 11: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杨春仙、陈加平、崔才建、倪昌敏、应尚明、应华荣、叶荣军等7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小摊小贩管理的建议》(第100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椒江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将其列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2017年我区就以区食安委名义下发文件《台州市椒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组织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政府重视,早谋划早部署

近年来,椒江区一直高度重视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痕迹化监管、学校食堂超市配送工程等一系列专项工作不断升级。特别是本届区食安委换届以来,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副区长都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分别多次召集各有关部门协调并落实学校食堂痕迹化监管提升工作,扩大提质学校食堂超市配送工程。区食安委出台长效机制《椒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长期落实工作。

二、部门协力,全覆盖重长效

一是参照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制度专门制定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制度,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讨。根据上述制度,我区今年已建立了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机制,由6个市监所和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灵活机动联合执法,共计48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清除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240家;还形成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联合检查惯例,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共计22次,检查学校食堂50家。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机制,明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求。

三是各部门各司其职:区市场监管局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实行监管全覆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高峰岗值班制,加强“上下学前后半小时”提前管控,并落实专人进行驻点管理(目前已安排执法人员对中山小学、学院路小学、海门小学、章安小学、章安中心校等10所学校进行“护学岗”服务),严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出现流动摊贩;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负责指导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学校自律,重制度强责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定期召集全区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分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根据市教育局、区食安办等文件要求不定期组织学习最新学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各学校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重点强化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鉴别方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学生自我鉴别、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是开展监督评比活动。要求学校开展“拒绝垃圾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等活动,学生相互监督,凡是被举报在校外小摊小贩有购买的行为,学校将取消该生本度评优评先及入团的资格。

三是组建学校监督队。要求各学校建立校园周边管理监督小组,发现小摊小贩现象进行及时劝离。学校及时拨打举报电报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保护一方”的目标。为确保学生健康钦食、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等提供有力保障。

四、下一步打算

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每所学校按照“一个中心+百米辐射圈”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将校长(园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作人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协会人员、街道食安办、家委会、平安网格员,以及行政执法、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纳入网格监督管理人员组,建立网格组织体系,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区食安办已出台文件,区实验小学、区第五中学已开展试点,并开展了联合检查,受到学校的欢迎。

感谢你们对校园周边小摊小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洪林伟

联系电话:13736590540    邮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