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0-13640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0- 12- 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2020年12月)

发布日期: 2020-12-23 15: 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中,椒江区无单独列及问题,但有涉及全市的共性问题,主要为特色产业监管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椒江区高度重视督察组反馈问题,印发《椒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椒区委发〔2018〕44号),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确保督察发现问题得到有力整改,回头看工作有效开展。截至目前抓生态环保工作不到位、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特色行业整治、无证海水养殖海洋生态保护不力等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工作,相关销号资料已报送市级相关部门;余下近岸海域污染、入海排污量控制等2项整改任务达时序进度,稳步推进。2020年11月24日,吴华丁、陶智炳、周斌等三位区领导陪同吴海平市长督察椒江两岸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椒江沿线非合法码头、沙场等整治情况和调研三山区块环境综合整治情况。2020年12月3日晚20点至晚23点,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彬带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近10余人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点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环保夜查行动,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盛光义陪同参加夜查。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椒江区共受理交办的共80件信访,除去重复件,共受理71件信访。截至目前,已结案的70件信访均已落实整改到位;未结案的1件信访(德鑫公司搬迁)已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协调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德鑫公司土地收回有关事项,第3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第107次区委常委会会议、第4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均已通过按照政府收储的方式对德鑫公司进行土地回收,并于2020年7月22日由区政府委托前所街道办事处与德鑫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补偿总额1.83亿元,目前已支付首期补偿款5490万元。同时考虑企业生产、员工安置等实际情况,给予企业6个月的生产过渡期,2021年1月份将完成搬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严格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椒江区将根据《椒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安排,稳步推进特色行业整治。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加大违法企业查办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强海洋环境治理,落实海水养殖管理执法大巡查以及滩面巡查、污染源整治等工作,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做好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围填海项目的用海审批和确权,科学管控海域空间,预防海洋环境污染。继续落定三定方案,早日进行项目交接工作。

(二)继续做好督察组转信访跟踪处理工作。对于已化解的信访,由各牵头单位落实专人包干,定期组织巡查、复查,防止环境问题死灰复燃,确保督察组转信访涉及环境问题治理到位,污染企业整治、搬迁或关停到位。

(三)做好“举一反三”工作,严防环境污染反弹。坚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的同时做好问题的“举一反三”工作。根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椒江实际情况,针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危废处置、无证海水以及非法围填海项目等问题进一步梳理,认真落实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联系人:朱敏鸿;联系电话:15168668726

附件:1.研究部署情况汇总表

2.椒江区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3.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情况汇总表


 

 

1

研究部署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填报时间: 2020年12月23

调度类别

序号

相关内容

备注

党委、政府

主要领导批示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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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调研情况

1

2020年11月24日,吴华丁、陶智炳、周斌等三位区领导陪同吴海平市长督察椒江两岸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椒江沿线非合法码头、沙场等整治情况和调研三山区块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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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12月3日晚20点至晚23点,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彬带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近10余人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点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环保夜查行动,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盛光义陪同参加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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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情况

1

2020年12月2日,区码头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局(港航)、椒江海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水局、区自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召开椒江流域码头环保提升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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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来椒开展椒江港口码头环保整治工作推进督导会,陶智炳常委现场陪同,会上就码头环保整治工作问题展开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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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0年12月9日,陶智炳常委牵头召开医化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医化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下阶段整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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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0年12月16日,副区长葛寒敏牵头召开“污水零直排”工程精细化管理暨2021年思路研讨会,会上各相关部门和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围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相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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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0年12月18日上午区委书记陈挺晨主持召开区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高度肯定各工作专班效率高、力度大、成效佳。他说,几个月来,全区上下以积极的态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逐项研究,提出方案,持续出重拳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落实治本措施,全面遏制了环境污染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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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法规政策、标准

制度、规范方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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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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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县(市、区)填报此表,市级有关单位需填报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情况和市级领导现场检查调研情况


 

 

2

地市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填报时间: 2020年12月23

县市区名称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整改目标和措施

完成时限

目前进展情况

及存在问题

备注

台州市

1

(省问题清单第一条)我市环保工作开展存在不够平衡、一些领域存在短板的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强调较少的一些工作,抓得不够有力,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一些工作存在放松要求、工作不实、监管不严等问题。

目标:进一步梳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断推动环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措施:(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美丽中国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六个原则”,以基础设施会战行动、生态环境治理行动等“美丽台州”建设八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全面对标找差距,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台州。

(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中,并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到实处。

(三)出台《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细化和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和问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切实解决各级干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监管不严等问题,强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使命担当。

(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强化服务和加强执法监管两手抓,一手抓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核心的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手抓打造环境执法最严城市,加大环境监察、监测科技投入和队伍装备投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委两办。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2

(省问题清单第二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染料锅炉,但台州市2014年以来新增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11台。全省仍有240台煤气发生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但至督察时仍未淘汰到位,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

目标 : 2017年11月底前,淘汰改造2014年以来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加强管控,坚决杜绝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坚决杜绝新增煤气发生炉。

措施:(一)2017年11月底前,已完成2014年以来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二)明确职责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构建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联动,发改部门牵头,经信、环保、质监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逐台排查核对信息资料。对全市2014年以来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逐台核实,地毯式排摸煤气发生炉情况,相关信息资料登记造册,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四)突出重点加强现场检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新增每小时2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改造情况,改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燃料使用情况,煤气发生炉淘汰情况,切实巩固淘汰改造成果,防止反弹。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五)严禁非法新增燃煤锅炉。市、县(市、区)发改、经信及环保部门不得审批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煤气发生炉。市、县(市、区)质监部门对违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六)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进度。

(七)加强社会公众共同监督。建立高污染燃料锅炉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9月底前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发改委。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3

(省问题清单第十一条)台州市产业发达,各类特色行业企业众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加之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局部污染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目标:2018年10月底之前完成“散乱污”行业整治工作,对不能整治、到期未完成整改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实施关闭、停产,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措施:(一)加强基础工作。各地结合近年来特色行业整治工作情况,对辖区内各类特色行业进行进一步摸排、核查,研究落实整改办法,并明确各特色行业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领导及负责人,编制、完善各类特色行业整治方案。

(二)加强整治工作。各地按照辖区内各类特色行业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对不能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改或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实施关闭、停产,并建立健全整治档案。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转型升级步伐,优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布局调整,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扶优扶大扶强,促进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督查落实。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开展实地督察,强化日常跟踪、督查工作,并积极引入第三方加强整治工作的日常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细化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整合力量创新环境执法模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各类特色行业内企业开展更加有效的监管。

(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案件,促进企业、公众提高环保法制意识。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4

(省问题清单第十五条)受自身陆源污染源和长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影响,2016年近岸海域劣四类海水比例为60%,海水优良率比例不足四分之一,乐清湾、三门湾等重要海湾水质全部为劣四类。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近岸海域已成为全国赤潮发生最频繁的区域之一。

目标:全面落实《台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台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现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定,台州市入海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要求。

措施:(一)加强入海污染源管控,制定并实施《台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台州市规范整治入海排污口实施方案》(台治水办〔2017〕67号》,完成入海排污口清理及规范整治。

(二)以“五水共治”和“河(湖)长制”、“滩长制”为抓手,全力抓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等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控以上110个断面中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及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均达到70%以上,入海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

(一)20191-5月份,椒江区涉水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COD削减量为28吨,氨氮削减量为4.5吨,分别完成任务目标60.41%56.25%,重点入海排污口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椒北工业功能区块完成建设;医化园区内25个重污染企业中完成建设的有23家,39家轻污染企业中,21家完成建设,10家正在建设中,园区公共雨水管线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园区整体建设进度约83.8%;兆桥工业园区公共管线施工进度约80%39家企业中,27家基本完成施工,剩余12家正在施工中;东部工业园区公共管线进场施工,完成约80%;上洋桥工业园区准备进入施工阶段;刘洋工业园区完成公共管线施工招标,14家企业中,12家基本完成施工,2家施工对接中;杨司工业园区18家企业中,4家已完成建设,6家正在施工,7家基本完成设计,1家尚未开始设计,公共部分完成施工招标。椒江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共包含39个小区,其中5个因行政地域划转至集聚区。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6个小区的工程建设。其中通过零直排生活小区验收19个;椒江区范围39个小区都已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已完成

R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5

(省问题清单第十六条)台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

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依法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

措施:(一)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违法围填海项目大排查工作,排查重点是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和其他重点围填海项目用海情况,每月月底向省局报告排查情况,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涉嫌违法围填海的,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

(二)督促分类整改。2018年11月底前,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围填海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列入用海疑点疑区。对列入用海疑点疑区的用海项目和排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11月底前完成分类处理工作。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案件会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督促沿海各地海域管理部门在办理围填海案件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案件。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岸线分段包干定期巡查制度》,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自2018年起督促各地对辖区内的海岸线每月巡查1次。同时,持续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

(五)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对非法排污口进行清理封堵,对保留的入海排污口开展规范整治。     

(六)开展直排海超标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治行动。制定实施超标污水处理厂“一源一策”稳定达标整改方案;强化直排海污染源监督监控,定期开展监测监控,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自然与规划

R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6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五条)2016年,台州市无证养殖达2.57万公顷,超规划养殖面积由2013年900公顷增至4000公顷。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超规划海水养殖,完成海水养殖区域的养殖证核发。

整改措施:(一)2018年2月底前,沿海县(市、区)出台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成无证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

(二)2018年5月底前,沿海县(市、区)完成超规划养殖清理整顿,完成无争议滩涂、浅海区域的养殖证核发。

(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台州市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发布,完成全市海水养殖区域的养殖证核发工作。

(四)加强执法巡查。组织开展养殖管理执法大巡查,推动养殖证的核发工作,确保整治违规养殖取得成效。

2018年12月底前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7

(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七条)2013年以来,台州市入海排污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入海排污口长期超标,加之海水养殖控制不力,导致台州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恶化。台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解决不力。2016年,台州市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由2013年55.5%下降到40%,三门湾台州海域、乐清湾台州海域,以及台州湾等3个重要海湾劣四类海水比例由2013年38%、50%和26%分别上升到90%、79%和68%。

目标:按照国家减排目标,削减陆源入海排污量,并确保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排放;全面清理超规划海水养殖

措施:(一)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十三五”时期涉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开展直排海超标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治行动,制定实施超标污水处理厂“一源一策”稳定达标整改方案;强化直排海污染源监督监控,定期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大力推进覆盖全市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

(三)2018年2月底前,沿海县(市、区)出台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5月底前完成无争议滩涂、浅海养殖证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养殖管理执法大巡查,完成沿海县(市、区)超规划养殖单位的清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海水养殖单位养殖证核发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

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椒北工业功能区块完成建设;医化园区内25个重污染企业中完成建设的有23家,39家轻污染企业中,21家完成建设,10家正在建设中,园区公共雨水管线正在开展修复工作,园区整体建设进度约83.8%;兆桥工业园区公共管线施工进度约80%39家企业中,27家基本完成施工,剩余12家正在施工中;东部工业园区公共管线进场施工,完成约80%;上洋桥工业园区准备进入施工阶段;刘洋工业园区完成公共管线施工招标,14家企业中,12家基本完成施工,2家施工对接中;杨司工业园区18家企业中,4家已完成建设,6家正在施工,7家基本完成设计,1家尚未开始设计,公共部分完成施工招标。椒江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共包含39个小区,其中5个因行政地域划转至集聚区。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6个小区的工程建设。其中通过零直排生活小区验收19个;椒江区范围39个小区都已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8

(省问题清单第三十四条)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严重,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存在问题,渗滤液无法稳定达标排放。

目标:加快完成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施有效运行长效机制,确保出水水质、水量稳定达标排放。

措施:(一)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进行摸排,形成调查报告。

(二)加快完成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2018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建立渗滤液设施有效运行长效机制,对全市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不定期督查。

2018年12月底

已完成,销号材料已报送市综合行政执法

 

☑已完成

达到序时进度

□未达序时进度

□尚未启动

 

备注:各县(市、区)填报此表。

3

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填报时间: 2020年1223

督办主体

序号

督办情况

备注

领导检查督办情况

1

2020年11月24日,吴华丁、陶智炳、周斌等三位区领导陪同吴海平市长督察椒江两岸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椒江沿线非合法码头、沙场等整治情况和调研三山区块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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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12月3日晚20点至晚23点,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彬带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近10余人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点位和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环保夜查行动,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盛光义陪同参加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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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检查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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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室检查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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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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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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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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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县(市、区)填报此表,市级有关单位需填报本单位(或陪同市级领导)检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