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436R/2020-13144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章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0- 11- 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
2020-11-29
19:
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申请:困难家庭或个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填写《椒江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受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紧急情况时由街道办事处先行救助,待紧急情况解除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提交材料:身份证件、银行帐号(卡号)。因病申请的,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申请的,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因火灾提出申请的,由村出具证明材料。
审核: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的村张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有提出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