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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0- 11- 25 11: 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王申、徐瑛、钱秀珍、沈薇薇、吕静雅等5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椒江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层物业消防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建议》(第11号)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高层消防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您提出的几点建议对我区接下来高层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有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我局作为物业企业的主管部门,严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台州市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台综执〔2019〕26号《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台综执〔2020〕12号《服务房地产健康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有物业住宅小区尤其是高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坚持高位推动、高压整治、高效督导,强势推进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全区高层住宅1080幢(高层住宅小区123个),数量居全市第一,经过整治,消防设施完好率从30.2%提高到70.53%。

根据各代表的建议,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成立物业执法小组,属于我局管辖的高层住宅小区进行常态化巡查,依法依规开展影响消防安全、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二是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久劝不听违法消防法的业主将相关情况报告消防部门;三是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如消防机构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消防机构出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认定书)后,可依法启动应急程序;四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物业企业等级考评。目前,我们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项目按照《台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进行考核和排名,建立企业红黑榜,面向社会公布;五是大力推进有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目前112个高层住宅小区管辖中,43个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快消防设施整治工作;六是我局积极谋划物业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市、区“物业革命”要求和实际物业管理工作需要,设立权责归一、专业的管理机构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椒江区物业管理中心的建立将会大大改变全区物业企业管理现状,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陶荣富    联系电话:15888673155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