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10001158/2020-11401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10-
16
15:
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我局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办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及监督合法。现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椒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制度》,详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和监督管理要求,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严格的目录化管理,拟编制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权限,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有两项,分别为烈士评定申报、区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审核申报。
(一)烈士评定申报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王歆烈士评定申报工作,在经由公安部门专家审查和评定后,对符合烈士评定条件人员组织上报。同时及时对评定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区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审核申报
我局将严格依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开展对区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审核申报,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今年暂无此事项。
台州市椒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