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460A/2019-12952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前所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9-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前所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联心联谊进场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4-
25
10:
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各村(居、渔业公司)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增进与信众的联心联谊,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委统战部《关于做好“联心联谊进场所”工作的通知》(椒统〔2019〕19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道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联心联谊进场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画好同心圆、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场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场所管理水平,听取信众的意见和建议,团结信众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工作对象
辖区内所有已登记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三、工作形式
建立“三人驻寺(堂、观、庙)”制度。每个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确定一名街道班子成员、一名驻村干部和一名相关村(居、渔业公司)党组织书记作为该场所的联络人(详见附件)。同时,统一制作“驻寺(堂、观、庙)联络员”联络牌,在场所内适当位置上墙公示。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把“联心联谊进场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做好“联心联谊进场所”工作,确保及时联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主动作为,发出正面声音,让广大信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中共前所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