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367H/2019-10348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镇(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 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统筹区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9. 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 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1.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台州市椒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台州市椒江区防汛办预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交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671.01万元。
(二)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1.01万元,占1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0%;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下级上交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上年结余0万元,占0.0%。
(三)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71.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7.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19.84万元,占62.6%;公用经费支出91.73万元,占13.7%;项目支出159.44万元,占23.7%。
(四)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1.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67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7.99万元。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1.0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01.17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人员考核奖、年休假奖等预算未排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17.99万元,占77.2%;教育支出(类)2.27万元,占0.3%;其他支出150.75万元,占22.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事务2.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事务517.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59.4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9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84万元,增长23.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视察、交叉执法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省级巡查组要来巡查,各县市区交叉检查执法力度增大。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并新增一辆从机关事务管理局借用的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是行政机关,下属单位是参公单位,需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9.20万元,增长16.7%,主要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福利的增长;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7.49万元,是一名参公未过渡人员的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超2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5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