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28895935/2019-10351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合作社 |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供销合作社2019年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3.向政府反映农民、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其它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所办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
4.协同安监、公安、经贸部门行使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行业管理职能;
5.协调与有关部门关系,指导社办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
6.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引领和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督;
8.负责协调处理原供销合作社系统及归口管理集体商业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
9.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仅有本级预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交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496.27万元。
(二)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9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24万元,占76.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9.03万元,占24.0%;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下级上交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上年结余0万元,占0.0%。
(三)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496.2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19.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63.03万元,占73.2%;公用经费支出55.02万元,占11.1%;项目支出78.22万元,占15.8%。
(四)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9.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19.03万元。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355.68万元增加21.56万元,主要是预算正常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0.0%;教育支出(类)1.23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93万元,占26.5%;卫生健康支出(类)29.23万元,占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1.61万元,占56.1%;住房保障支出(类)35.24万元,占9.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9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5.51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7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4.42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保超支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日常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7.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9.0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00.02万元增加19.01万元,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和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0%;其他支出(类)119.03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19.0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和常规项目支出。
(八)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0%。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单位到区社考察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是参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02万元,比2018年预算53.94万元增加1.08万元,增长2.0%,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合理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超20万元以上的,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2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