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19-9766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规范  发布机构: 区环保分局
 成文日期: 2019-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1- 15 11: 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现将《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2018年6月29


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台州市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台环保〔2018〕59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区电镀行业全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开展电镀行业的提标改造整治工作,同时提升企业装备、生产工艺和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促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规范。

一、整治目标

(一)整治目标

全区电镀企业按照《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完成整治,废水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的要求,企业生产设施布局得到优化,生产工艺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更加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二、整治步骤

2018年底前,电镀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对照《规范》完成提标改造整治工作;

三、备案程序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逐条对照《规范》要求,认真实施提升改造“一厂一策”方案,提标整治工作完成后开展自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开展监测。监测合格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填报信息公开表并向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应网上公开公示,同时准备好相关备查资料。


四、备案备查材料

(一)备案材料

1.信息公开表;

2.整治评估报告;

3.企业整治达标承诺书;

4.验收监测报告。

(二)备查资料

企业除提供公开资料外,还须准备如下资料随时接受各方监督检查:

1.环保合法手续相关材料(环评报告、批复,验收报告,核查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资料)

2.提升改造“一厂一策”方案及相关设计资料(含治理工艺流程图,主要治理设备照片);

3.环境管理资料(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及记录保存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提升改造方案。企业是提标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对照《规范》,分析存在的问题,严格制定“一厂一策”方案,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治,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严格过程监管。各地要严格实行环境监督,加强企业提标改造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并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整治和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会同技术单位或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改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整治取得扎实的成效。

(四)规范内部管理。各电镀企业应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和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使电镀行业步入稳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五)严格环境执法。各地要防范无证无照的非法电镀企业死灰复燃,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一律停产。发现整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并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涉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附件1

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技术规范

类别

内容

序号

具  体  内  容

要求

政策法规

生产合法性

1

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手续,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业排污主体责任。

强制

2

自行对照《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等发生变化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批。

强制

工艺装备/生产现场

工艺装备水平

3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按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强制

4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采用节能电镀装备,采用氯化镀锌及低磷、无磷除油剂等清洁生产工艺,禁止使用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推广无氰、低毒、低浓度、低能耗和少用络合剂的工艺。

强制

5

挂具及次成品采用电解法退镀或无硝酸退镀工艺,退镀槽宜设置于电镀线上或集中退镀。

强制

6

生产线(含前处理)宜采用自动化线。前处理工段和电镀工段间因工艺条件限制的可以分离,需做好“跑冒滴漏”预防措施。

非强制

7

因生产实际需要、并完成审批了的前处理工序需保留手工操作的,须严格控制手工生产设施总量,在原环评的基础上进行提升。

强制

8

每条生产线及全厂均须安装可显示即时流量和累积流量的用水计量装置。采用多级以上的间歇逆流清洗工艺并设置回收槽,尽可能减少电镀清洗用水量,实现在源头减污。

强制

9

鼓励推广废水在线回收装置。企业宜在电镀线安装在线离子交换或反渗透等回收装置、设施,或者采取分质分流收集后进行集中式的离子交换或反渗透回收,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非强制

10

鼓励企业对车间用水量及排放量进行核定与考核,电镀线清洗水可采用电导率自动控制排水。

非强制

11

个别大件镀硬铬槽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须经当地管理部门同意,并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滴漏要求。

强制

生产

现场

12

生产现场物品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化学品有明显标识,有足够的仓库和产品上下挂、检验等空间,原料、成品分区清晰,禁止原料、产品室外堆放、晾晒。

强制

13

新建车间的电镀生产线应位于二楼及以上,电镀生产线(包含前处理设备)占地面积宜控制在车间总面积的1/3以内。

非强制

14

现有车间电镀生产线宜布置在二楼及以上,因建筑物确实无法实现的,电镀生产线应整体架空,其占

非强制


地面积尽量控制在车间总面积的1/2以内。


15

生产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镀件上下挂作业在湿区进行,湿区设一定倾斜,确保废水废液不停留,有效收集。

强制

16

厂区道路经过硬化处理,电镀车间地坪自下而上可设置垫层、隔离层和面层三层,防腐防渗到位。

非强制

17

在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基础上,鼓励进行污泥分类压滤分类处置,提高污泥的可资源化利用效益。尤其是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含铬污泥、含铁污泥的分类收集。

非强制

污染防治治理设施

废水

处理

18

严格雨污、清污、污污分流,废水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各管线设置明确的标识,每股废水单独接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强制

19

设置铜、镍、铬、银、含氰、前处理、综合(车间地面、湿区收集水)、中水回用、应急、预留等分质分流管线。

强制

20

含第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并安装流量计,处理达标后方可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并做好台账备查。

强制

21

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应确保全指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现有工艺(如化学法)无法达到表3标准要求的,应根据废水性质增加不同的深度处理工艺;化学反应极限导致的重金属污染物难达标的,可采用膜分离、离子交换等深度处理工艺;络合剂影响导致难达标的,可采用深度破络、螯合沉淀等处理工艺;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综合性指标难达标的,可增加生化处理工艺;废水分质不彻底导致难达标的,应对原有的废水收集管线重新设计、安装。

强制

22

废水未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应全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的各排放限值要求,含其他特征污染因子的废水排放标准需到当地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强制

23

现有废水纳管企业的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铜、总锌、总铝、总铁、总氰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等执行当地控制的纳管标准,但不得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含其他特征污染因子的废水排放标准需到当地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强制

24

落实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废水总量符合排污许可总量和浓度的要求。

强制

25

各污水处理池应严格按照防腐、防渗、防沉降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强制

26

废水处理宜采用多级多点投药、初调和精调结合、快速混合器、微电解等减少药剂添加量的工艺。

非强制

27

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pH、ORP(氧化还原电位自动控制化)自动调节控制加药;设施的运行采用PLC(编程控制自动化)控制。

非强制

28

设置标准化排放口,按规范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监控和刷卡排污系统,并确保与管理部门有效联网。

强制

29

直接排放企业进一步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口的设置,配套建设明显的标识标牌。

强制

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建设

环境应急设施

30

设置统一的化学品仓库或储罐,落实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强制

31

氰化物的使用经当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备案,并有氰化物采购及使用等相关详细手续和记录。

强制

32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完善;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强制

33

建设容积满足要求的初期雨水池,并设雨水切断和回流装置,做好雨水排放口开关的台账记录。

强制

34

厂区要求设置可容纳12h生产废水量的事故应急池,其位置根据厂区地势及废水管、沟等情况设置,确保能有效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

强制

35

二楼及以上车间电镀等生产设备四周设5~10cm高围堰,围堰内设应急溢流口,用管道接至事故应急池,并设置防撞围堰。

非强制

综合性管理制度

环境

监测

36

电镀企业开展排放废水、雨水排放过程中污染物的自行监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展污染物日常检测,定期向管理部门报送自行监测报告。

强制

37

厂区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地下水监控井应符合相关规定。

强制

内部管理档案

38

企业环保规章制度齐全,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专职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鼓励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强制

39

善相关台账,记录每日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废水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

强制

说明:占地面积指电镀线布置后所占用的不可作其它用途的面积(环形电镀线环形内部占用面积等均纳入占地面积)。

附件2

椒江区电镀行业废水提标改造名单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审批规模

电镀种类

成立时间

最新技改审批时间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废水处理工艺简述

1

椒江区

台州市出新镀业有限公司

9条电镀生产线

镀镍铬、铜镍铬、拉丝镍、镍铬、滚镀锌、挂镀锌、环保铬、硬铬、锌镍合金

1995

2015年10月

表3

化学法+电化学

2

椒江区

台州市神州电热电器厂

4条电镀生产线

镀铜,镀镍,镀铬

1992

2011

表3

化学沉淀

3

椒江区

台州市椒江升旺电镀有限公司

2条电镀生产线

镀铜、镀镍、镀铬

1993

2012年整治提升

表3

化学法

4

椒江区

台州市椒江电镀厂

3条电镀生产线

镀铜、镀镍、镀铬、镀锌

2000

2004

表3

化学混凝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