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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历史启迪未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述
来源站点:政务频道(新版) 文章来源:钱婧婧   发布日期: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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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10个多月的“地毯式”调查后,目前,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12680多个线索中,挖掘整理出18大类、共计1061个项目。同时,汇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成本共3卷,集中展示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厚“家底”。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时期文化建设的一项开拓性工作,对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开创文化工作的新局面有着重要作用。我区将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从而推动开创全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我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但随着传统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激烈变动,许多紧密依附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民间艺术正面临着迅速消亡的局面。
  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自2006年以来,我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椒江本地资源实际,坚持“克服困难、全面普查、重视特色、积极挖掘、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保护原则,按照保护挖掘并举、传承创新并重的要求,积极部署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健全体系 提供保障
  根据省文化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区积极构建了国家、省、市、区、街道(镇)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了椒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椒江区文化信息网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专栏,进一步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2006年,出台了《椒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方案》,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的要求、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以及人、财、物保障等各项措施,为“非遗”普查及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规范工作,全区统一部署,派出普查人员奔赴9个街道(镇)进行走访座谈、普查挖掘,对重点的项目进行文字记录、图片拍摄,到地方志办、档案馆等部门调阅历史资料,坚持“三不漏”原则,即不漏村落、不漏线索、不漏项目(传人),在全区展开了“地毯式”普查。
   深入普查 硕果累累
  在长达近一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后,从全区12680多个有参考价值的线索中,挖掘整理了18大类、共计1061个项目。其中,民间文学148项;民间音乐、戏曲、曲艺41项;民间美术18项;民间杂技、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21项;民间手工技艺439项;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39项;人生礼俗、民间信仰31项;岁时节令、民间知识258项;传统医药38项。
  与此同时,2005年,台州乱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6年,台州刺绣、玻璃雕刻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年,上述三项与“送大暑船”一并被列入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截至目前,我区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57项,被省级命名玻璃雕刻传承基地1个;被市级命名台州雕绣传承基地2个;被国家级命名传承人1名;被市级命名传承人3名。
   立足长远 完善保护
  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端良好,但从总体来看,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下一阶段,我区将加大力度,立足长远,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后续工作。
  将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属地管理、分级保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计划到2010年前,公布至少200项区级项目,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宣传推广体系和产业运作体系。建立濒危项目和民间艺人扶助金,对濒危的项目和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并给予资金扶助。结合临时性博物馆建设进度,建立“椒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有条件的街道(镇)要建设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场所,计划至“十一五”期末,努力使全区60%以上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