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椒江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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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由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1.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及时梳理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局对2021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将重点公开范围扩至交通运输服务、民生实事、社会关注热点、政策落实等领域,从公开内容、发布位置、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三是明确目标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2.规范建设,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持续推动“五公开”落实。将重点工程、重要规划作为决策公开重要内容,特别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出台时群众参与力度。扎实推进执行和管理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清单的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和服务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二是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三大攻坚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民。三是落实信息主动发布制度。按照标准统一、信息安全的原则,编制本部门单位信息发布任务清单,第一时间公开行政机关的文件、业务数据和执法结果等信息,防止出现简单发布动态信息“滥竽充数”的现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扎口管理依申请公开。将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作为检验本部门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积极主动与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心、业务科室和信访局、司法局、法律顾问等对接,统一研究答复,避免出现被动复议、应诉等情况。

3.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我局收到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下一年继续办理0件。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其中12件予以公开,2件因本机关未有相关政府信息,已及时向申请人答复告知,2件是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建议通过投诉举报途径反映。

4.完善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

5.平台建设情况。调整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参与区信息中心召开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3次,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

6.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贯彻执行区里下发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制度,形成常态自查机制,每月对本部门单位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总体评估,按要求及时整改,形成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自觉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椒江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区信息公开版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政务新媒体工作在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衔接上还存在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重视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响应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