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16号302室,电话:0576-89086925,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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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投资促进中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步理顺工作机制,突出网站建设和运行问题导向,推动区投资促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年来,区投资促进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归口科室,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的实际,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配套建设。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利用机关理论学习会形式,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区政府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注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培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我们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对需公开的内容先由经办人员初审,再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在保密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予以公开,抓源头杜绝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外传播。四是履职尽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材料报送工作。每年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接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浙江政务网上公开信息16条,“椒江招商”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49条。

(二)依公开申请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名称作了更名,我们及时更新修改完善了《台州市椒江区投资促进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网上申请和办事流程等有关事项,做到政务公开信息流程更加方便直观。2020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更新维护公开平台内容,强化“椒江招商”微信公众号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以网上公开平台为主体,多种公开方式并存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更新原创工作信息或转发相关工作动态,确保时效性,同时加强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管理。2020年度未发生和政务公开有关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只限于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站,影响范围还不够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提高:

一、以更强的意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责任人等。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以更高的标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养和能力。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三、以更实的举措,持续筑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基。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结合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