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www.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椒江区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   椒江区解放南路81号      ;邮编:   318000    ;电话: 0576-88223669     ;传真:  0576-88830264   ;电子邮箱: fgjxxgk@jj.gov.cn 

一、概述

2018年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目标,以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落脚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的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建设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由一名副局长分管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安排专人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的日常运行工作,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定期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工作制度

1.健全制度。我局进行了具体详尽的规划,认真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定实施了《台州市椒江区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的发改栏目进行了公开,及时完善我局子机房建设,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和区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2.加强保密。局党委在全局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管理力度。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开为一般、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各类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的类别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调整、核定;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选用信息化手段,在门户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也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报送给区档案局,在区档案局的公共查阅室实现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此外,各类报刊网站刊登发表信息及调研等300多篇,其中省市级以上发表80余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信函方式,我局已按期作出答复并送至申请人。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对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现有兼职工作人员3人。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涉及经费根据实际支出进行报销,对外从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