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5年度椒江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镇)椒渔农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www.xxgk.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年路404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830316,传真:0576-88830316,电子邮箱:jjxxgkb@163.com)。

一、 概述

2015年,椒江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以下称“区级机关”)及其各街道(镇)椒渔农场(以下称“各街道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截至2015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信息系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制作的源头平台建设,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标明理由。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科学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把这两个平台进行对接,动态监测和管理政府信息。在尽可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改善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界面的体验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业务的培训和交流工作。充分征求各公开单位的意见,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经验进行充分的吸收,整理出科学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季度的动态考核,及时提醒及监督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和各镇街道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5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20多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90多条。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53号)文件精神,全面检查我区工作要点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表》,在完成情况表中要求各责任单位填写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目录及条数。根据各责任单位的上报情况及我区的全面自查情况,我区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在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及上级部门有关网站上及时公开政府重点领域信息。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公开行政许可保留信息299条,行政强制保留信息208条,行政许给付留信息30条,行政确认保留信息115条,其他行政权利可保留信息694条,行政处罚保留信息3194条,行政征收保留信息65条,行政裁决保留信息10条,行政奖励保留信息76条,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82条,“三公经费”信息82条,审计结果信息17条,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120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22条,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政府采购信息232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60条,教育招生信息71条,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11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80条,就业信息106条,社会保障信息54条,环境信息364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7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92条,信用信息8条。2、存在困难和问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标准和要求不完善,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主要掌握在农户手里,政府掌握的只是一个统计表,造成公开信息量少。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地方不统一,群众查找相关信息不方便。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完善,要求进一步规范,最好是从上到下有个统一的标准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模板。有的单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但主管单位又不好监督,需要从网站技术上进行解决。把源头信息和公开信息对接起来,最好能实现把政府源头信息统一管理起来,及时进行监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区级机关和各街道镇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专栏。市民可通过网络查阅区级机关和各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上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具有机读数据库目录120多万条,其中民生档案目录数据36万条,建立全文数据库,全文扫描5.2万页。2015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300人次,借阅文件3800多件。

区图书馆设立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配备专用电脑供读者查阅政府信息。2015年,接待各类读者4600多人次。

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3.其他形式

区各级机关和各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单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公开窗口和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公开政府信息。另外,还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提供政务公开手册或便民卡片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级机关和各镇、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0件(累计71条),当面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通过书面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5件。在各区级机关中,申请涉及单位是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局、区住建分局等。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规划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5年受理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全部答复,同意公开答复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1件败诉。

(三)  收费情况

2015年区级机关、各镇街道均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一)咨询情况

全区共受理市民咨询查询7000多人次,其中区工商分局办理企业查询4900多件,全区网上咨询80左右人次。

在区级机关中,接受咨询量较多的单位是:区统计局、区卫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涉及教育、统计数据、企业信息、医疗卫生等领域。

(二)投诉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在区级机关和各镇街道中,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0件。

全区发生1起针对各级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一)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性强、公众需求性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办事服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目录体系。

(二)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立网上政府信息新闻发言人发布平台,向社会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的管理;加强对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进一步丰富镇、街道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行政村和社区的延伸。

(三)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季通报制度,政府信息分类存档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制约保障体系。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区专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区级机关和各街道镇基本配备1到2名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015年度全区信息公开费用支出情况,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区政府统一建设,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专项预算费用的单位很少。

八、其他事项

2016年区政府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办事指南,改善市民查阅政府信息的体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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