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6-1010656191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新闻发布】椒江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成效显现
8月18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椒江分中心惠民新政策及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介绍了今年3月23日起落地实施的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及实施成效。
自新政实施起至今年7月底,全区累计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8.89万笔,提取金额5.43亿元,同比增长21%;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6笔、4288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8.5%、24.6%。一系列政策从购房、租房、旧房更新到物业管理等环节协同发力,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进一步增强。
提取场景持续拓展 居住全周期保障更有力
此次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购房提取规则。2016年1月1日后在台州购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围绕一套自住住房多次提取;市内购房提取取消36个月时限限制。购房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以及同小区储藏室、车位、车库等辅助用途房费用,也可纳入购房总价提取范围。与此同时,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标准提高至每月2100元,多孩家庭可上浮50%;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40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可按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随时提”。新政还新增旧房自主更新和物业费提取,进一步覆盖住房使用、更新和管理等环节。
自新政实施起至今年7月底,旧房自主更新提取办理3926万元,物业费提取办理384万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1.05亿元,提取金额同比增长53.3%。从购房配套支出到旧房改造、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服务范围正由单一购房支持向居住全生命周期延伸。
贷款政策精准优化 刚需改善需求加快释放
贷款端重点围绕认定标准、贷款额度和额度计算方式进行优化。家庭成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使用过1次且相应住房已经出售的,可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可计入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避免提取记录影响可贷额度。
政策效应在二手房贷款中表现较为明显。自新政实施起至今年7月底,全区发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411笔、3435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8.38%和49.53%。今年7月还调整了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取消买卖双方须选择同一家委托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限制。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范围内,买卖双方可申请跨行“带押过户”,实现产权转移、新贷款发放和原贷款结清有序衔接。
线上服务扩面提速 更多群体共享制度红利
在办理服务方面,离职、租房、退休等高频提取事项可通过“浙里办”APP全程网办;旧房自主更新改造、物业费提取等事项也已开放线上申请入口。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仍不足的,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参与提取。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租房、还贷、家庭互助等提取权益。下一步,椒江分中心将继续做好新政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效能,让政策红利更加精准、充分地惠及广大缴存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