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MB1564211Q/2026-101064175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粮油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8-06 11: 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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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粮油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我区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浙政发〔2015〕1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4〕14 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下达的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稳面积、提产量、增效益、保安全”的核心目标,明确六方面重点工作措施内容:

一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优化补贴结构,持续扶持全年粮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实行粮油规模种植补贴,执行省级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全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继续推进水稻收获期连阴雨气象指数保险,降低种粮主体自然风险。多措并举稳定粮油播种面积。

二是落实粮食订单奖励。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发布的2026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对按订单向区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麦的种粮主体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实行早稻种植主体全覆盖,切实保障种粮收益。

三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强耕地用途刚性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大配方肥替代平衡肥力度,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灌排、机耕等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实施作物单产提升协作攻关,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水稻单产均衡提升;推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提升病虫害防控效率和绿色防控水平。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五是深化规模农事服务。鼓励培育壮大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为散户、规模化种粮主体提供水稻统一育插秧、全程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给予补贴,降低种粮主体生产运营成本,提升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

六是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抓粮食生产机制,紧盯粮油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千方百计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各有关涉农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拓宽服务维度,全力抓好粮油增产保供工作。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内种植,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

五、注意事项

粮食生产规模种植补贴实行线上申报、村级初审、街道第三方测绘核实、三级公示制度,坚持谁种粮谁受益,严禁重复申报、虚报面积;补贴面积在每季播种结束后分季度及时申报;已享受同类其他财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领。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为更好适应我区粮油生产新形势、新需求,优化政策导向,提升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本《通知》较2025年粮油补贴政策有四方面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是粮油种植补贴方面。油菜种植亩补助从2025年的280元提高至310元;旱粮种植亩补助从2025年的310元调整至280元(2027年起执行150元/亩标准),其中大豆种植亩补助维持310元不变;“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且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亩补贴从150元调整至120元。

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2025年政策规定参加水稻种植保险或者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费分别由财政补助100%、98%,其它符合水稻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统一调整为:对所有符合水稻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均给予93%的保费补助。

三是粮食订单奖励方面。2025年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变更为: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不超过200元;取消农民交售订单稻谷15元/吨的运费补贴。

四是政策有效期方面。《通知》文件有效期从原来的1年调整为3年。

七、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起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洪波、陈君

联系方式:0576-888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