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6-10105592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5-19 10: 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图片解读

政策原文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区短期网约房住宿新业态快速发展,有效丰富辖区住宿业态、提振文旅消费市场。但伴随行业扩张,网约房处于监管边界模糊、行业标准缺失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存在房屋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不达标、治安风险突出、未成年人保护薄弱、平台监管缺位、邻里纠纷多发等问题。为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5.《住房租赁条例》

6.《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八章二十七条,涵盖总则、管理职责、报备条件和程序、经营者责任、经营平台责任、居住人员义务、法律责任、附则。具体核心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总体规则与适用边界。界定网约房、网约房经营者、网约房经营平台核心定义,明确私人影院、电竞房等新兴住宿业态参照网约房管理,确立“依法依规、审慎包容、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多方共治、健康发展”的监管原则。同时划定禁营房屋范围,明确违法建筑、危房、地下空间、临时构筑物等不得开展网约房经营,从源头严控安全风险。

二是细化部门与属地监管职责。清晰划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广旅体、商务、卫健、网信办等区级部门监管职责,压实镇(街道)属地排查、纠纷调处、政策宣传职责,明确村社、物业协助管理义务。

三是规范经营报备与核查流程。明确网约房经营所需报备材料、报送渠道,细化公安牵头、多部门联动核查流程,经营者报备后,住建、消防、综合执法及属地镇街需7日内完成房屋、消防、燃气安全核查,公安7日内完成治安登记。明确存量经营主体过渡期整改报备要求,同步规范经营信息变更、退出报备流程。

四是压实三方主体法定责任。细化网约房经营者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卫生消杀、未成年人保护、视频留存、信息保密、24小时值守等刚性责任;明确网络平台信息核验、数据共享、违规房源下架、信息留存、安全防护主体责任;规范入住人员实名登记、守法住宿、安全用房等义务,实现经营全环节、主体全覆盖监管。

五是明确执法与追责机制。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各类违规行为适用法律法规及处置标准,形成各司其职、联合惩戒的执法闭环,保障《办法》落地执行。

四、创新举措

(一)厘清业态属性,实现包容审慎监管。明确网约房为短期住宿出租业态,不属于特种旅馆行业,不设置前置特种行业许可,区别于传统酒店、民宿严苛准入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降低合规经营门槛,兼顾新业态发展与安全管控,优化营商环境、激活文旅消费。

(二)细化权责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首次系统性细化10个职能部门、镇街、村社、物业的层级监管职责,补齐以往多头管、无人管的治理短板,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

(三)数字赋能治理,提升精准监管效能。依托公安“一标三实”系统落实网约房治安登记管理,鼓励经营者申领数字门牌,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推动传统人工巡查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监管转型。

(四)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筑牢安全防护底线。严格落实公安部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细化身份查验、监护人问询、同住关系核实、日常巡查、可疑情况上报闭环机制,针对性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涉赌、涉诈等各类风险。

(五)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补齐线上监管短板。明确网络平台房源核验、资质审查、数据留存、违规处置、数据报送、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平台为不合规房源提供交易服务,实现线上房源、线下经营一体化闭环监管。

五、适用对象范围

1.地域范围:台州市椒江区全域范围内的网约房经营、管理、监督活动。

2.适用主体:辖区内所有网约房经营者、网约房网络经营平台、网约房入住居住人员;承担网约房监管职责的区级各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延伸适用业态:辖区内提供短期住宿服务的私人影院新兴业态,参照本《办法》开展统一管理。

六、注意事项

一是严格落实过渡期合规整改。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展网约房经营的存量主体,需自施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规报备、隐患整改、信息登记,逾期未完成合规整改的,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二是严格规范经营宣传与证照管理。网约房严禁使用“宾馆、旅馆、酒店、民宿”字样对外宣传推广,营业执照含相关字样的须及时变更,严禁虚假宣传、混淆业态、超范围经营。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值守要求。网约房公共区域需规范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视频留存时长不少于30日;落实24小时专职人员在岗值守、来访登记、日常巡查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卫生与安全管理。公共用品用具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配齐消防、燃气、病媒生物防控设施,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指导入住人员使用水电燃气设施。

五是严格规范住宅经营条件。利用居民小区住宅经营网约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约外,必须取得全部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方可合规经营。

七、关键词解释

1.网约房: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渠道发布房源、接受预订并完成交易,以小时、日为计量单位对不特定人员提供短期住宿服务,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居住房屋。

2.网约房经营者:指将自有或合法转租的居住房屋,通过网约房模式提供短期住宿服务,并与入住者达成服务协议的出租人。

3.网约房经营平台:指为网约房经营者提供房源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订单结算等服务的网站、手机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网络服务载体。

4.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住宿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刚性规定,具体为必须查验未成年人身份并登记、必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核实同住人员关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一)监管依据从无到有。此前我区无网约房专项管理制度,监管仅能参照出租房、旅馆业相关规定,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薄弱。本次《办法》出台后,填补了辖区网约房制度空白,实现新业态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监管权责从模糊到清晰。彻底解决以往部门职责交叉、监管盲区多、属地责任虚化的问题,细化10个部门、镇街、村社、物业层级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

(三)监管模式从粗放向精准转变。摒弃以往“被动处置、人工巡查”的粗放模式,建立数字化登记、多部门联合核查、信用分级的精准监管模式,实现全流程闭环治理。

九、实施时间

本《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限两年。本区此前发布的相关网约房、房屋出租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联系科室治安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0576-8821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