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331002000000/2025-10103938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规范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0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根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DB33/T2172-2018)和《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我区标准地方案部分政策条款可操作性不强,需要研究改进,以适应标准地制度继续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
二、制定依据
1.《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
2.《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
3.《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1版)》
4.《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该方案适用于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以新批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为原则,要求全区各街道(镇)、经开区新增工业出让备案类项目全面实施“标准地”制度。
(二)关于实施程序
明确了企业工业项目“标准地”按出让前制定标准、签订履约协议、各部门优化审批服务、开展“标准地”项目竣工验收以及达产复核的程序进行。
(三)关于部门职责
明确了“标准地”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经开区以及属地街道(乡镇)各自的工作职责。
(四)关于项目要求
突出“亩产效益”“单位指标”导向,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九大主要指标。将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处置等事后监管措施纳入合同管理,明确违约责任。
四、适用对象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五、关键词解释
“标准地”是指出让时明确用地规划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土地产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和R&D经费支出比等9项指标标准,企业拿地后签订“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建成投产后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的模式。
七、新旧政策差异
原《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2023年版)》(椒政办发〔2023〕90号)将《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细则(2023年版)》作为附件发文,新文件不包含《椒江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细则(2025年版)》。
六、文件解读机关情况
1.解读机关: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解读人:许哲旎 王 攀
3.联系方式:0576-88971075 0576-888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