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6-101050975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椒江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6-03-17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办发〔2026〕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认椒江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二批)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将椒江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椒江区司法局重新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附件:椒江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椒江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第二批)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种类 |
1 | 台州市椒江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台州市椒江区 青年路404号 | 法定行政机关 |
说明: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投诉电话为0576-12345;
2.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责事项清单网址: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1002000000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