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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 2026-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8 08: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江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星明路98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3959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领与大力支持下,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群众关切,稳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立足部门职能定位,精准对接公众信息需求,依托各类对外公开平台,全面、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核心信息,同步常态化更新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任免、监督保障举措及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等内容。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信息13022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确保政务信息精准触达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机制,畅通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多元渠道。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5件。所有申请件均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完成答复办理,办理流程规范有序。办理期间,涉及行政复议4件,其中1件被纠错、3件申请撤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细化信息审核流程,构建全链条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强化敏感信息排查管控,常态化开展涉敏信息梳理核查,严守信息安全底线,保障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椒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扎实开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运维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维护与更新,保障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内容有效可用。持续强化平台常态化监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捷高效渠道。

(五)监督保障。持续优化政务公开程序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审核、分管领导签批”的审批流程,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严谨规范。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考核制度,针对每季度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逐项梳理、靶向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闭环管理。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3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想看的不完全匹配,提前预判和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传播方式可以更“对路”,利用新媒体精准推送、加强互动还不够;三是效果评估和根据反馈改进的机制还不健全。

为此,2026年将重点推动三项改进:一是从“我们发什么”转向“群众需要什么”,经常调研需求,动态调整公开重点。二是整合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尝试向不同对象精准推送信息,让群众更容易看到、更方便获取。三是建立“评价-反馈-提升”的工作闭环,引入外部评价,用评价结果直接推动工作改进,实现效果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