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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6-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6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年报(图解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http://www.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江城南路78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8973959;传真:0576-88836611;电子邮箱:jjscg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2025年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回应民生关切为核心,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内容更全、渠道更畅、服务更优,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区市场监管局政府网站设置机构组织、政策文件及解读、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财政资金、公告公示、监督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板块内容。2025年,共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26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会商协同机制,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7件(其中当年申请27件,上年结转0件),已全部按期办结,且所有答复均严格遵循法定要求,确保规范无误。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市场监督领域政府信息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为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坚实信息支撑。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归档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强化专业信息审核,以“多重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监管数据、案件信息、产品抽检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专业信息发布权威、安全、合规。依据市场监管业务特点,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执法案件卷宗等信息进行分类与数字化归档,持续加强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夯实门户网站主阵地。对照市场监管职能,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财政资金、监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运维专业公示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模块,确保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示。三是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规范运营官方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消费提示、工作成果等,25年累计发布各类公众号290余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内部督导。定期对公开内容、时限及平台运维进行督查,压实各环节责任。二是畅通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利用官网、12315热线等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提升队伍能力。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的政策理解和实操水平,确保公开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1

行政强制

1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3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贴近性有待增强,部分政策解读与市场主体日常经营和群众办事场景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不同业务领域产生的监管数据、检查结果等信息在整合发布时,存在标准不一、汇集不够及时的情况,影响了信息获取的便利度。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正积极改进:一是着力优化政策解读与信息服务,推动解读材料从条文阐述向具体操作指引转变,提升信息的可用性;二是加强内部信息发布的统筹协调,明确跨领域监管信息统一归集与发布的标准和时限,力求信息更集中、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