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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财政局
  • 办公地址:

    椒江区建设路6号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下午14:00-17:00(冬令时)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6-88881817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对镇街道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区对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施应用。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协调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管理应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申报和发行前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区属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集中统一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区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履行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所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区委授权,负责或协助开展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定或委派所监管企业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保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四)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五)做好人才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非税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和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法制科(挂人教科牌子)、预算局(挂基层财政管理科、税政科牌子)、预算执行局、财政监督局(挂绩效管理科牌子)、行事综合科、国资企业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科。

下属事业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台州市椒江区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数字财政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国库支付中心、台州市椒江区财政票据事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预算编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