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5-1445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椒江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3-
31
14:
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椒江区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 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椒江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台州市椒江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