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警官,李先生托我把这一袋烟花爆竹交给你们派出所。”3月19日下午,风和日丽,在白云街道开元社区某小区物业办公室,小区物业刘经理手里拎着一只装满烟花爆竹的袋子,将烟花爆竹交到匆匆赶来的民警施吉斌手中。
李先生缘何委托刘经理将烟花爆竹交给施吉斌?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3月中旬的一天,在外经商的李先生回到椒江老家,同时,还带了23支(包)加特林、小金鱼、仙女棒、发财树等烟花爆竹,打算带小孩一起燃放。当得知椒江全年禁放烟花爆竹时,他就坐不住了。
这些烟花爆竹既然不能燃放,而且放在家里也很危险,我得赶紧交给派出所民警。于是,李先生马上找到小区物业刘经理,将自己从外地带了23支(包)加特林、小金鱼等烟花爆竹的事告诉了刘经理,让刘经理帮他联系下白云派出所民警,他愿意把烟花爆竹上交派出所。
3月19日下午1时许,施吉斌接到开元社区某小区物业刘经理的电话。电话里,刘经理对施吉斌说:“施警官,我小区有一位在外经商的李姓居民,让我代他把烟花爆竹交给你,这些烟花爆竹现放我办公室,你快点过来拿。”
施吉斌得知此事后,就要求刘经理妥善保管好烟花爆竹,并立即赶到开元社区刘经理办公室,刘经理把一袋装有23支(包)加特林、小金鱼、仙女棒等的烟花爆竹交给施吉斌,施吉斌将烟花爆竹带回派出所销毁。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请市民务必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为此警方呼吁企业、单位以及市民,主动将新购入或历年剩余烟花爆竹上交给辖区派出所、应急管理或者社区居委会等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