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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成文日期: 2025-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2- 17 10: 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椒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椒江区财政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靠实法治责任,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领导干部带头学,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的首要任务,结合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会,常态化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4年,局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党支部“三会一课”32次,主题党日12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均召集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备案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日常监管与定期清理相结合。本年度在征求各科室意见基础上,上报椒江区财政局2024年度区级规范性文件提报表,并对2件规范性文件及14件行政合同开展审查,废止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交由司法局统一清理。

三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与“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按时、按质发布各类信息,内容涵盖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情况、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财政工作全貌,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在局重大决策、行政复议、涉法涉诉案件、政府采购投诉、重大执法决定等法制审核事宜中提供法律意见,对各类文书内容进行法律风险排查、合法性审核把关。2024年度,我局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规范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规定,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本区实际,细化和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并在政务网上公示《椒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根据上级机关最新裁量基准内容变动保持动态更新。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裁决质量,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研究制定财政领域行政裁决事项办理程序和流程图,并及时在政务网进行公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年轻化、专业化、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选配与执法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培训、学法考试、专题讲座,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财政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提倡应考尽考,本年度我局共有1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常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规范清理,2024年共注销5名退休干部执法证件,我局持有现行有效国家行政执法证人员的数量为45名。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规范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裁量权实施规范。本年度我局累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宗,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由法制人员与执法人员研讨后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报请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局党委研究处罚决定,形成了完善的案件审核机制,确保裁量权的合理合法,有效推进裁量落实,未出现程序违法等问题,未收到司法建议书与检察建议书。

(四)聚焦财政重点领域,优化政府营商环境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椒江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征求意见稿)》及时反馈财政局双随机抽查计划修改意见,并制定椒江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8次,分别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以及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检查。其中,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家次为8家,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检查家次为20家,财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全部通过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检查,掌上执法率达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应用信用规则达100%,跨部门监管率100%,事件处置率100%,监管纠正率为28.57%,均达到或超出考核要求。在设置检查任务时,坚持“无事不扰”原则,统筹检查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为助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台椒财法〔2023〕5号),常态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2024年对2023年度5件存量文件开展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相关问题,审查后均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并存档,确保文件审查率达到100%。5月份接受市公竞办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相关问题。持续完善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份,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与区公竞办沟通,整理相关评估材料提交给第三方评估公司。第三方评估公司未反馈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相关问题。

(五)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法治财政氛围

一是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教育。以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浙政钉学习平台、“台州网络学习城”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结合干部日常工作实践,不断加深财政干部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条款的理解,并根据要求及时组织财政干部参与线上学法用法考试。2024年主牵开办共同富裕目标下现代财政制度专题研讨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执法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在财政日常监管事项和双随机抽查事项监管中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过程中普法,促进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法治宣传活动为平台,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活动主题,就宪法、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支农政策、医保政策等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开展财政政策法规现场宣传,有效提高了市民学法积极性。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有待强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忙于业务工作,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尚显不足的情况。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学习法治理论积极性、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尤其是对财税体制改革部分的理解与钻研,需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是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实践水平有待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数量充实,但因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查处政府采购领域及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由政府采购监管科与会计管理科组织实施,其他科室执法人员由于参与执法实践机会较少,在临时接到执法任务可能出现执法生疏情况,执法实践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财政、国资国企、股份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频繁,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既能提升财政干部的学法普法用法能力,又能激发群众学法用法普法的热情,增强社会法治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椒江财政局党委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向上级党委开展职责述法,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推进财政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以公平竞争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为重点邀请法律顾问、专家等为财政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根据要求按时完成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与上级部门公示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变动保持动态更新,做好行政检查事项公示工作,确保在年度考核中不失分不扣分。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对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排斥公平竞争行为。应审尽审,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改,依法按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减少法律风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