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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728895935/2025-14338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社
 成文日期: 2025-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6 16: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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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椒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联系电话:88223029,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jj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刊发《椒江社务信息》1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财政预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财政决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政务活动”栏目发布信息33条,占总数的1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结合区供销社实际,以区社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我社今年无新增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设置、调整,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的作用,还结合区社实际,以区社《社务信息》、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公开,最大程度丰富公开形式。提升相关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开展年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围绕贯彻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政务活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2024年,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较浅,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充分加大宣传工作,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