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民政局 >>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76J/2025-14336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6 14: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图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椒江区人民政府《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东路98号3-4层;邮编:318000;电话:0576-88228601;传真:0576-88881158;电子邮箱:jjminzheng@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根据区政府要求,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2024年通过椒江区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严格在规定答复时限内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中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构建了从信息收集、审核到发布的完整链条,确保信息公开流程顺畅、高效。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严谨、细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做好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板块,持续优化规范栏目分类,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准确地发布和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及时了解政府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一是协同合作。各科室之间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部门协作的信息公开项目上,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信息公开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加强了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到人,激励到位。期间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集中学习。2024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量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仅有两名兼职,导致政务公开内容不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存在表述不够清晰、准确,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影响了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和利用。一些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过于简单,未能深入剖析政策背景、目标和实施要点,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解答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内容上不够全面细致。政策解读有待优化,部分信息存在错字、语句不畅通等错误现象。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打算。一是规范程序,强化依申请公开严谨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每一件申请都能得到及时、规范、准确的回复。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三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政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