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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5-14329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 01- 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2024年重点、亮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5- 01- 03 11: 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重点、亮点工作

2024年,我局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3年度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铜鼎,获评2023年度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县(市、区)

(一)治理效能攻坚破局。区域县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历史最好,县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水质优良率分别为100%和88.9%。永宁河汛期污染防治省级试点通过专家验收。成功举办全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技术交流会。《椒江区聚焦水土污染全过程防治 着力提升医化环境治理质效》经验获杨玲玲副市长批示“椒江步行街商圈”名列第一批“无废商业街区(商圈)”重点培育名单。台州市大陈诸湾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名单和美丽海湾名单,其中入选的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全省唯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设行走的“绿色课堂”,共计开展宣讲活动共计52场。

(二)督察执法扎实有序。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4年国家/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拍摄等督察迎检工作,未出现重大发现问题。台州椒江区生活垃圾倾倒处置案例入选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正面典型案例。《台州市椒江区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整改案例》入选省级“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优秀案例。典型案件、重点案件查办走在全市前列2起执法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件。其中1起入选省厅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批),1起入选省厅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第一批)。

 (三)项目谋划成果显著。大陈岛“海洋蓝碳”试点建设入选优秀改革案例。探索“碳汇+司法”模式,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中规范开展碳汇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完成《滨海地区碳收支核算规范》地标立项,《椒江区开展大陈岛“海洋蓝碳”试点建设 不断深化拓展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入选第五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名单。建成“蓝色循环”教育基地、数字化平台和小蓝之家,全国首发《海洋塑料污染数字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台州市以标准牵引海洋塑料回收产业发展畅通“蓝色循环”》经验入选全省“两新”工作经验清单,获得王浩书记批示。红色大陈、零碳共富EOD项目纳入国家级项目库,获得贷款额度12亿。“蓝色循环”海洋生态智慧大脑运管体系先行示范工程入选“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与培育工程,获得200万元省级资金支持。

(四)队伍建设走深走实。清廉微电影《清风入企,破冰解难》被省直机关工委录用刊播“黑匣子”数智化清廉监督应用平台入选2024年度清廉台州建设重点项目库。以清廉海岛为载体,积极构建“红、蓝、绿三色生态大陈碳寻廉旅路径。我局拍摄制作的《地球卫士奖“蓝色循环”云打卡》短视频获得“全国优秀宣传片”称号创新双蓝经济新模式 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获评市直机关工委三级书记领办项目十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