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022M/2024-15602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洪家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洪家街道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6-
24
09:
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我街道政策文件制定及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订《洪家街道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供各办线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审查对象
(二)审查机构
(三)审查流程
(四)审查标准
三、适用对象
拟起草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相关具体招采文件并实施的洪家街道机关各办线、行政村和社区。
四、注意事项
政策措施、招采文件经公平竞争审查可能排除、限制竞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出台实施:(一)为维护国家安全;(二)为促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三)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在书面审查结论中应当说明政策措施是否适用例外规定。认为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在审查结论中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上述目的确有必要,而且没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明确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满足终止条件的,应当及时停止实施。
政策解读部门:综合信息指挥室 联系电话:0576-8902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