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4-15585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4-
06-
20
17:
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刘群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一管理轻度及重度智障儿童的建议》(第138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本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椒政办发〔2015〕161号)文件规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患重病、罕见病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可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目前,椒江符合此条件的在册困境儿童一共有28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每人2584元/月。
联系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13857692889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